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今年夏季已经来临。为确保本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认真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的情况,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装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电、防泄漏等工作。

  2.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

  3.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运输时间、运输路线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限,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装运输。各运输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完好。

  (二)加强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

  1.做好煤矿的防汛工作,疏通河道和水沟,加强对地面塌陷区和渗透区的封填和封堵,防止地面降雨渗入井下。加强井下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并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保证完好有效。继续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特别要加强井下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2.加强对电缆、电器设备的管理,做好防触电工作。小煤矿要根据实际情况,在遇到中到大雨时,必须停止井下生产,撤出所有人员。

  (三)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

  1.非煤矿山企业在汛期到来之前,要制定防汛计划,加强对防洪沟渠、采场、尾矿库等重要场所和部位的日常检查,做好防洪、防雷电、防坍塌工作。

  2.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对抗洪能力低、达不到防洪安全条件的矿山,要责令停产整顿。

  (四)加强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脚手架支搭和临边防护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坍塌事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

  2.加强防水施工作业的管理,避免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3.配置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劳动时间尽量避开烈日高温时间,杜绝疲劳作业。

  (五)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1.对商(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2.旅游景区要制定雨季抢险应急预案,地处山区的景点要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并设立避雷雨安全地点。

  3.加强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易受高温、雨水损害和影响的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

  1.对各类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

  2.结合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对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和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对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和设施要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行;凡使用简易厂房或利用地下空间生产经营的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如遇大雨(风)天气,应当停止生产作业;要加强防暑降温工作,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改善劳动条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三、完善预案,加强值班,切实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做好必要的应急物资准备,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12支市级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备勤工作,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请各地区、各部门将落实本通知精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情况于6月1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