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葫芦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并在全市公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实施《规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依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我市是辽宁省重要的矿产品消费加工大市,是东北有色金属冶炼基地。要按照“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体制,推进资源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巩固和提升矿业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各县(市)区要抓紧开展编制《规划》实施方案。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规划》制定的各项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遵循《规划》。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要按照《规划》的要求,严格审查矿业权人的资质条件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申请,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其用地。

  四、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充分利用区外、国外的资源与市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矿产和原材料矿产的需求。加强石油、天然气、钼、锰、银、硫铁、铅、锌、煤、水泥石灰石等矿产的开发利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

  五、严把矿产资源开采立项审批关,避免产生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对生产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

  六、各级政府要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