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公布日期:2005-05-20施行日期:2005-05-2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5-20
施行日期 2005-05-20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正文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于2006年下半年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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