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为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活动,根据全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对苏州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以“做强、做大、做优、做美”苏州中心城市和创造最适宜人居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建管并举、堵疏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据整治规划,对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周边全面开展市政道路设施、景观绿化、河道治理、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建筑立面等方面的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今年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做到道路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有序、绿化景观完善、市容整洁优美、广告设置规范、长效管理落实,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苏州市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另发),统一组织指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了解整治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明确市城管局具体负责统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园林和绿化局具体负责统筹实施绿化建设工作。各区要相应建立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各自承担的整治工作。各整治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各司其职,细化量化整治任务,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同时,各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整合优势,发挥合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范围

  (一)城市主要出入口

  1.沪宁高速公路苏州出入口

  2.沪宁高速公路苏州西出入口

  3.苏嘉杭高速公路苏州城区出入口

  4.友新高架(友新路)绕城高速公路出入口

  5.苏虞张公路苏州城区出入口

  6.312国道平北路(苏虞路)出入口

  (二)主要通道

  1.沪宁高速公路苏州城区段(东桥出入口至园区出入口)

  2.苏嘉杭高速公路苏州城区段(相城出入口至绕城高速尹山出入口)

  3.苏虞张公路苏州城区段(沪宁高速公路至铁路线)

  4.312国道苏州城区段(上高路至沪宁高速西出入口,含老312国道)

  5.友新高架(友新路,南环西路至绕城高速公路)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景观绿化和道路设施根据整治规划方案,对城市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进行绿化建设和完善,使道路绿化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均能达到整治要求。绿化要讲求生态,合理选择树种和绿化品种。绿化设计和建设遵循自然、生态、节俭的原则,科学选择植物品种,尽可能增加绿量。城市主要出入口以景观绿化为主,尽量减少或基本不搞硬化处理。对沿线两侧暂不建绿化的敞开地块,建围墙遮挡;对整治道路两侧零散地块及道路(人行道)与围墙之间遗留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处理好道路沿线接口。

  (二)整治环境卫生对沿线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组织清除。在城市出入口、312国道城区段及官渎路等城区道路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果壳箱等环卫基础设施,对陈旧、破损的进行修复或重建。

  (三)规范市容秩序拆除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违法建筑,规范道路两侧商家的经营行为,严禁擅自破墙开店。根据整治规划方案,对陈旧、破损的居民楼、办公楼、商业楼及附属围墙等进行综合整治。清理查处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涂乱贴等违章行为,不间断地开展统一取缔无证摊点、查处占道经营、清理乱涂乱贴的专项整治,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使流动无证摊点、店外占道经营、乱涂乱贴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容整洁、美观、有序。

  (四)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按照统一规划、精心组织、整治出新、整齐规范的总体目标,对沿线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改造。一方面,对擅自设置、陈旧破损和不规范的屋顶广告、墙面广告和店招、灯箱等进行拆除清理并重新规范设置;另一方面,对城市主要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顿,按照《苏州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规划设置并进行拍卖,以美化市容市貌,充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使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规范、整齐。

  (五)整顿交通秩序对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的交通设施进行清理完善,对陈旧、损坏的交通隔离栏进行更新或油漆见新,定期漆划道路标线,规范设置各类交通指示牌。对312国道城区段视道路通道安全需要设置道路安全保护栏。对沪宁高速西出入口、312国道虎丘后山门周边、上高路、苏嘉杭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华东电器城、华东装饰城、南环农贸市场周边等“黑车”无证营运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

  (六)落实长效管理为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原则和《关于加强苏州市市区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3]77号)要求,强化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借鉴沪宁高速苏州出入口执法管理的成功做法,由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派驻人员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加强对城市主要出入口日常监督管理,全面监控并及时有效地查处各类严重影响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市容环境和秩序的违章行为,落实综合整治后的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措施。

  五、职责分工按照整治任务的要求,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

  (一)新闻单位主要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的舆论宣传工作。

  (二)市监察局主要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相关工程建设情况的监察工作。

  (三)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资金筹措,审核工程造价预决算及制定市对吴中、相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主要出入口及通道绿化整治工程以奖代补的具体实施办法。

  (四)市规划局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整治规划和沿线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会同苏州工商局和市城管等部门,坚决遏止擅自破墙开店现象。

  (五)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和立面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组织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城区全面实施和督促责任单位对陈旧、破损的居民楼、办公楼、商业楼及附属围墙进行修补、整饰、清洗、粉刷等综合整治,对部分地块按规划方案修建围墙。对沿线陈旧、破损的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新。拆除沿线违法建筑。清理查处各类乱堆乱放、乱倒垃圾、乱涂乱贴、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清理拆除和规范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六)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根据整治规划方案,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绿化方案设计,根据季节特点,科学安排工程进度,抓紧抓好秋季绿化时节,组织实施在平江、沧浪、金阊区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建设,并负责组织对所有绿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七)市交通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设施建设工程。修补和完善苏嘉杭高速公路城区出入口西侧的景观绿化。完成312国道城区段的道路通道安全保护栏设置工作。整治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黑车”违章行为。做好本系统内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八)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的交通秩序整治。完善和规范设置各类交通指示牌,维修、更新和油漆见新交通隔离栏,漆划道路标线,协同查处“黑车”违章营运等行为。

  (九)市建设局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各类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围栏(墙)作业、车辆带泥出场等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食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督查,取缔无证食品经营户,依法规范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十一)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规范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单位的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依法规范营业执照的发放;协同市规划、城管等部门坚决遏止擅自破墙开店现象。

  (十二)苏州供电公司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电力设施的整治,对电力管线进行规范,迁移道路改扩建后遗留在道路当中的电线杆,对可以入地的管线随建设工程一并入地。

  (十三)市土地储备中心和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沿线各自地块的整治,清除地块内的积存垃圾,按规范要求落实围栏。

  (十四)各区政府根据整治规划方案和职能全面组织实施辖区内主要出入口周边及通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区属环卫、绿化、市政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增添必要的环卫设施,对陈旧、破损的进行维修或更新,落实日常保洁。

  吴中、相城、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根据市整治规划方案自行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六、整治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15日至9月15日)

  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市确定的城市主要出入口及通道整治规划方案的要求,按照各自整治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健全工作网络,深入动员,宣传发动,全面调查摸底,细化整治方案,分解整治任务,测算整治经费,组织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

  在市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进城市主要出入口及主要通道的道路设施、景观绿化、河道治理、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环境卫生、交通设施、建筑立面等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按整治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良好的整治效果。312国道整治工作与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同步进行。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整治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市区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验收。市政府将对成绩显著、效果明显的区、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整治中存在明显问题、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开展城市出入口及通道环境综合整治是深化“洁净家园、美化城市”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品位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把搞好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全力以赴,确保成效。要注重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按照“城市建设到哪里,城市管理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在整治措施到位后,要充实管理和行政执法力量,从体制上、人员上、经费上保证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