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

  最近,国家粮食局组织检查组对部分省落实《200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上看,自预案启动以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指定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政策,积极组织收购,农民售粮踊跃,早籼稻入库速度较快。但检查发现,少数指定收购企业仓房老化、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有些企业收购的早籼稻水分、杂质超标,这些都给安全储粮带来一定隐患。为切实落实好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确保收购粮食的安全储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挖掘现有设施设备潜力,为早籼稻收购提供物质保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定收购企业落实好早籼稻收购工作中应具备的各项条件,进一步做好收购场地清理、腾仓并库、设施设备维护、检化验仪器校验、专业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切实为预案的实施提供物质保证,对农民交售的粮食力争做到收得进、储得下、管得好。同时,要注意对设施设备的清理灭虫,防止在收购环节造成粮食污染。

  二、及时做好已收购粮食的整理入仓工作,减少粮食损失消耗。对于已收购的粮食,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除杂、降水,达到当地粮食安全度夏的要求。符合标准的粮食要及时组织入仓,降低环境对粮食品质的影响,减少损失。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仓房的仓储能力,分品种、分等级合理堆放。要加强露天囤垛的管理,保证能通风、能熏蒸,防止出现粮食品质急剧下降,并做好防雨、防鼠害工作。

  三、加强入库粮食粮情监控,确保粮食安全储存。当前正值高温、高湿季节,不利于粮食的安全储存,因此必须加强库存粮食水分、温度、虫害等粮情监测。如发现粮温或水分升高、害虫孳生等情况,要及时采取通风、降温、熏蒸等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坏粮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提高企业仓储管理水平。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粮食品质、气候特点、设施条件等因素,组织有关专家制订并及时公布早籼稻储存技术要点,指导企业做好收购后粮食的保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派出专家巡查组,为企业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五、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粮食收购现场人多、设备多、车辆多,容易出现交通、用电事故和设备伤人、粮堆坍塌、火灾、失窃等安全生产事故。要督促各有关企业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粮食收购期间不出现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搞好人员培训,杜绝安全隐患。要加强火源、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管理和密闭粉尘环境的通风,防止出现火灾和粉尘爆炸等事故。处于洪涝多发地区的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汛期储粮安全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5]9号)精神,做好汛期的各项储粮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