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晋城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办发[2004]40号),撤消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建晋城市商务局,为正处级建制,是晋城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内外贸易的工作部门。

  一、划入职能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承担的职能,原市经贸委承担的国内流通贸易、市场运行、对外经济协调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能整合起来,由市商务局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并根据本市情况拟订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四)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政府储备的组织实施,制定市场应急预案,保障市场安全和稳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五)负责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协调市级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和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与建设。

  (六)研究拟订本市拍卖、典当、实物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内、外贸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进行专业技能等级鉴定,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管理市级对外贸易发展基金;申报、使用和管理用于流通服务业和鼓励扶持外贸出口的专项基金。

  (八)统筹管理商品进出口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商品配额及加工贸易合同的管理;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九)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内(地区)外经贸政策、多边经贸政策;代表市人民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掌握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在市内的实施情况;管理市内多、双边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事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并协助搞好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报送有关动态;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及实施方案;依法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申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的管理;申报和管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及其年审工作;执行省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

  (十三)指导并促进内外贸领域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领导和管理市级内外贸系统的事业单位。

  (十四)负责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置8个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接待、保密、综合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对外贸易科研究和实施全市进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商品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进出口商品许可证、配额的申报、分配及监督使用;负责审核、申报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工作;负责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境内外各种商品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各类进出口企业的年审工作。

  (三)外经外资科负责制定全市外经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管理、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在境外举办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的审查、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市设置办事机构的审查、申报和管理协调工作;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审核、申报全市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工作;负责境外企业的年审工作。

  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申报和核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负责组织全市的“三资”企业联合年检;协助搞好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

  (四)综合科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国内外贸易流通的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重大经济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组织涉外有关法律培训;规划并实施本系统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的管理,负责商务信息体系建设。

  (五)规划财务科拟订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内外贸宏观运行状况的监督分析;组织安排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和发展资金;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和外资、外经工作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各项内外贸易发展专项基金的申办及管理工作;管理和协调各类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工作;负责出口收汇和外汇核销工作;指导和管理内外贸企业财会统计工作;负责副食品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工作;管理机关各项经费,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市场体系建设及运行调节科规划指导全市性重要商品市场的建设,拟定发展社会商业、规范流通秩序、市场运行的政策、规章,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研究拟定商品流通市场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和畜禽屠宰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核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旧机动车流动市场秩序;对商品流通、市场运行进行具体服务、监督和管理,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展销活动和电子商务的指导和规范。

  (七)改革发展科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协调商贸企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现代流通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市场营销工作,推广先进流通技术;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市内外贸企业的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各类流通企业在经贸法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八)纪检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市商务局机关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10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科级职数9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和领导职数按晋市办发[2001]35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事项机关人员编制的划转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随编制一同划转。

  从原市外贸局划入人员编制14名,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2名(含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工勤人员编制2名。

  从原市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划入行政人员编制2名。

  从原市经贸委划入行政人员编制9名(含离退休管理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