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2005年淮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郑州市2005年淮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淮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确保11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根据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我市2005年淮河流域污染较重地区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中牟县和管城回族区,共解决贾鲁河、熊耳河、七里河两岸2公里以内9个乡镇、25个行政村、3.3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中牟县涉及白沙、郑庵、韩寺、官渡、大孟、城关6个乡镇,共20个村庄,6460户、2.63万人;管城回族区涉及圃田、南曹、十八里河3个乡镇,共5个行政村、2026户、0.73万人。

  二、工程规划

  (一)工程范围

  受严重污染的贾鲁河、熊耳河、七里河两侧,临近河流浅层地下水受到污染,达不到农村饮水卫生标准的区域。

  (二)工程安排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将具体工程落实到村到户。

  (三)水源工程

  水源工程是整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关键,在具体实施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少打井,多延伸管网。注重发挥单井的规模效益。由于打深井投资较大,风险也较大,因此在水源有保证的条件下,尽量少打井,多延伸管网,增加单井的覆盖范围。这样既可发挥已建工程的作用,又可节省投资。同时,供水规模的扩大,也有利用工程的长期良性运行。成井深度以满足饮用水质和水量标准而定。

  2.坚持水源工程要远离污染源。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等污染源较多,因此在水源位置选择上,要远离生活和工业污染源,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3.坚持既经济又方便的加压方式。在加压容器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采取既经济又方便的加压方式来确定使用压力罐或水塔供水。

  (四)入户工程

  入户工程一定要尊重群众的意愿,不能搞一刀切。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群众又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可实行集中统一入户;对于确有困难的个别村,也可以采用建集中供水点的形式来解决。不论哪种形式,一是要做好民意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或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二是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决定);三是要挑选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自始至终参加工程的建设与管理,随时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建设与管理

  (一)根据水文地质情况确定打井位置

  为确保供水水质水量符合要求,必须掌握工程区的水文地质情况,这就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初步确定井位、井深、取水层,然后再打实验井,进行抽水试验,化验分析水质,确定合理的取水层。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区域,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合理确定井位、井深、取水层。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打井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严格资质审查。打井队应具备甲级资质,确保工程质量。每处工程或每一眼井都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并予公示。

  (三)严把材料进口关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把工程建设材料关,对机泵、设备、管材等主要工程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从源头杜绝工程隐患。工程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使用资金,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料物采购供应,统一检查验收。

  (四)重视施工工艺,做到科学施工

  为防止浅层水和中深层水的交叉污染,要组织强有力的技术队伍做好成井工艺的攻关工作,并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确保每一眼井不仅水质水量符合要求,而且还要保护好中深层地下水不受污染,确保群众长期饮水安全。同时要兼顾周边村的饮水要求,利用现有水源工程,扩大管网延伸,为邻村提供用水服务。

  (五)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长期发挥效益是目的。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管理模式,建立供水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确定,要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并充分听取用水户的意见进行确定。所有供水工程都要做到工程产权明晰,管理责任落实。同时要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供水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本次安全饮水工程相对于第一批工程难度较大,解决人口较多,工程地点分散。中牟县、管城回族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区)、乡(镇)主管领导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做到每眼井要有干部和技术人员负责。

  (二)落实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省、市投资用于水源工程建设,主管网工程由县(区)、乡镇财政配套解决,入户管网由群众负担。

  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帐制,由县级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效益。

  (三)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市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市水利局要做好技术指导,严把工程质量关;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省级建设资金和安排市级配套资金,抓好县(区)、乡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市环保局要抓好河流污染源的治理,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的保护,防止造成新的污染;市卫生局要协助地方做好水质中有害物质的调查监测,为水利等有关部门安排改水工程计划提供必要的依据。

  (四)抓好跟踪问效和信息通报

  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检查督导制度,看进度、查质量,督促资金配套到位,并及时反馈信息。督导中除查看本次工程进展情况外,还要查第一批工程运行情况、效益发挥情况、群众满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继续推行信息快报机制,及时上报信息。

  五、时间要求

  为确保本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省里要求,在时间安排上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7月22―8月10日)

  调查工程区的户数、人口、水源地点、工程形式、工程数量、投资规模等基本情况,并形成工程建设方案,报市水利局批复。

  (二)工程实施(8月10日―11月5日)

  发布招投标公告,选择施工队伍,开展水源工程、主次管网、入户工程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工程验收(11月5日―11月20日)

  县(区)要在11月5日―10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自验,验收材料包括工程设计、竣工报告、工作总结、水质化验报告、工程管护制度等。在县(区)自验的基础上,11月11日―11月20日,市里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并上报省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