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梧州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予以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实施。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梧州市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梧州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04]15号)和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关于在市经委开展内设机构按产业划分设置试点改革工作的通知》(梧常委[2005]7号)精神,市经济委员会(加挂市中小企业局牌子)是负责全市工业发展和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了更加突出对我市五大产业的指导和服务,更加突出对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市经委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明确如下。

  一、划入职能

  (一)组织全市林产林化、日用化工、食品、医药、人工宝石五大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和联络工作,构建有资源优势、品牌优势的产业化项目,组织五大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及联络工作,指导项目产业化实施的全过程。

  (二)联系、指导全市工业口行业协会(商会),建立新型的政企信息网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规划。组织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提高工业发展水平,加快工业化进程的规划和目标,引导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出全市工业布局、产业(行业)发展、结构调整以及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业经济综合性政策措施,并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拟订。

  (二)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实施意见;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拟订工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提出市财政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的方案;负责管理自治区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配合组织申报国家限额以上技术改造及国债项目;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化经营。

  (三)负责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制订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建立煤炭、电力、石油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电力企业运营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公路、铁路、水路、航空、邮电等部门的综合协调。

  (四)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拟订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政策、措施;负责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的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工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推进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管理和五大产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电、林化、建材、医药、轻工、食品、纺织、宝石、化工、电子等行业的发展规划、行业规范;重点组织全市林产林化、日用化工、食品、医药、人工宝石五大产业重大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构建有资源优势、品牌优势的产业化项目,组织五大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及联络工作,指导项目产业化实施工作的全过程;指导、协调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作;负责电力行业执法监管和盐业管理工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建立和发展;联系、指导全市工业口行业协(商)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规范企业行为。协调非国有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和投融资担保体系;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七)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和船舶工业的行业管理;承担国家国防科工委及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八)负责全市工程、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组织评审、推荐、报批;全市企业职工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审核推荐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及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范围的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规定的责任,并对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负督促、管理和落实责任;对所属单位安全工作承担指导、督促、检查和管理责任。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科室

  根据上述职责,市经委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及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和后勤工作,统一管理和核算委机关的经费资金;承担委机关党务、纪检监察、人事、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经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委领导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和五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工业规划技改科

  组织制订我市工业及五大产业发展规划的目标,研究提出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以及促进工业发展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公布工业投资引导目录,发布工业产业政策信息;负责承办与工业经济有关的文件草案的调研、起草、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编制下达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市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和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项目计划,拟订工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办理审批、核准及备案市级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事项,协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组织上报须自治区和国家审批、核准及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减免税的确认初审工作;汇总分析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及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协调工业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制订全市五大产业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全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工业企业实施信息化工程;协调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本委电子政务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梧州市交通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措施;收集、汇总、整理工业经济运行有关信息,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经济运行动态信息;负责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监测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建立相应的运行调度机制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及五大产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供应和供需衔接;制订近期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协调指导实施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工作;建立重要物资紧急协调调度机制,负责制订应急协调工作预案,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推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指导开展多式联运工作;承担企业减负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工业企业贯彻实施国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政策的办法;依法制订全市工业企业节能节水、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与报废汽车回收、工业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的规划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产品、项目)、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工业环境治理等重大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提出全市电力、石油、煤炭行业发展的措施及实施行业管理;对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配置,编制电力生产供应年度计划和调控方案以及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措施;协调指导电力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处理电力生产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电力发展规划、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工作。

  (四)人工宝石产业科(中小企业发展科)

  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民营工业经济发展的措施;搜集研究国内外人工宝石产业市场动态,国内外人工宝石产业加工及产业规模,产品质量水平动态及相关资料,产业政策信息,研究提出我市人工宝石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品布局;研究提出促进我市人工宝石产业发展的措施,研究产业中的重大课题,针对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项目调研,提出对策及建议;研究产业新技术的应用;协调、组织人工宝石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研究全市机电、金属制品、造船、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优势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品布局,推进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工作。

  (五)林产林化产业科

  协同有关部门详尽研究全市林业资源,制订全市林产林化工业的发展规划和产品布局,推进落实林产林化工业的产业政策和法规意见;组织林产林化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前期研究及产业化实施,监测、分析全市林产林化产业生产运行动态,协调解决全市人造板用材、松脂等原材料的采、运、销等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林产林化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组织林产林化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工作。

  (六)食品产业科

  研究制订全市食品工业(大豆加工业、软饮料加工业、肉类加工业、动植物酿酒业、薯类淀粉加工业等)发展规划和产品的布局,充分利用全市的品牌优势,推进行业结构调整,组织食品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前期研究及产业化实施,贯彻落实行业政策和法规,负责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制订行业技术规范,协助组织行业的技改项目、技术进步项目;协助开展行业科技成果、产品质量等评审工作;依法实施国家《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办法》;负责自治区医药储备管理和药品、器械的紧急调度工作;协调、组织食品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工作。

  (七)医药产业科

  研究制订全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品布局的方案,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协调行业中的技术、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组织医药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前期研究及产业化实施;落实行业政策和法规,推广医药行业高新技术;组织制订行业技术规范,协助组织行业的技改项目和技术进步项目;搜集医药行业的各种技术经济信息;协调、组织医药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工作。

  (八)日用化工产业科

  研究制订全市日用化工产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产品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名牌优势,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协调行业中的技术、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推广日用化工行业高新技术,组织制订行业技术规范,协助组织行业的技改项目和技术进步项目;组织日用化工产业重大招商项目前期研究及产业化实施;搜集日用化工行业的各种技术经济信息;协调、组织日用化工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经济委员会核定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后勤事业编制5名)。单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7名(8正9副)。

  五、其他事项

  市技交站、市工业设计所、市节能站、市机电幼儿园、市经济干部管理学校继续隶属市经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