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有效地推动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全面开展。但总体来看,我市工伤保险工作启动迟、进展慢,发展不平衡,没有达到时序进度的要求。为了加快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池政办[2004]77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领导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是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共济性功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保障我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平衡实施,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池政办[2004]77号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把扩面征缴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和部署本地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着力解决好工伤保险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问题,尽可能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促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工伤保险制度建设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社会各方面都来重视和支持工伤保险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有效的方式,增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连续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工伤保险的认同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用人单位和职工熟悉、了解工伤保险政策,使依法参保、依法维权成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自觉意识。要结合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安排,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及工伤保险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政策水平和运用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明确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责任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明确责任,落实工伤保险扩面措施。

(一)对于已纳入今年扩面征缴计划的用人单位,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向用人单位下达工伤保险参保缴费通知,明确参保时限。参保缴费起始时间一律从通知参保时限算起。对2004年底已登记参保的,申报缴费时间原则上从2005年1月1日算起。

(二)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按规定要求登记参保、申报缴费的,今后无论何时办理参保手续,均须从通知规定的参保时间起补缴所欠工伤保险费。

(三)实行工伤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捆绑式征缴。对拒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实施行政处理或处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四、推进高风险企业及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我市非煤矿山、小煤窑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以下简称“高风险企业”)规模比较小、职业风险高,企业的职工是工伤保险覆盖的重点人群,也是最迫切需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积极推进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针对高风险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率高、工伤事故支付补偿等资金支出大的特点,借鉴外地参保办法,我市高风险企业参保实行差别费率,适当提高工伤保险费征收标准。凡全市范围内用工规模在百人以下的高风险企业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按6%的费率或按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征收工伤保险费。在此基础上,建立费率浮动机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年视参保企业工伤发生率和工伤费用支付情况,调整工伤保险费征收标准。

参加工伤保险的高风险企业,所雇用的农民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对于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必须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建设部等六部委下发的建质[2005]119号文件要求,及时为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五、完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机制

各地要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完善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劳动保障、地税、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组织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地税部门要依法做好工伤保险费征缴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的收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参加工伤保险作为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对缴费好并积极配合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单位进行大力宣传,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或拒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共同营造有利于推动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良好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工伤保险目标任务,确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平稳运行。

附:《2005年1—7月份全市工伤保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