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欺,是池州加快发展、奋力追赶的关键时期。推动发展,必须切实转变作风,落实责任,提高效能。为带动和促进全市机关作风的转变,市委、市政府决定,重申并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和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县级领导干部外出要严格报告和请销假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实行报告备案和请销假制度。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市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本市要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各地各部门自行组织活动涉及领导干部外出以及主要负责同志因私外出,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外出,逾期不能回程的须说明情况。

  二、领导干部节假日要严格值班联络制度。

  除因公外出外,双休日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有一人在岗。市直各单位要建立值班联络制度,双休日、节假日重要部门要有领导在岗值班,必要时主要领导亲自在岗。领导干部通信要确保24小时畅通。各县区要采取严格措施,切实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

  三、严格执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工作纪律。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紧急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紧急重要信息要在2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出。紧急重要信息不得越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市直各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紧急重要信息,须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或秘书长审核,经审核后方可上报。

  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对突发事件迅速作出反应。发生突发事件,相关责任地和相关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整顿信访秩序,对群众上访,要落实专人接待;对上访过激行为,相关部门领导要主动靠前疏导;对堵门、堵路的违法信访行为,相关责任地和责任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五、加强督查督办。

  各地各部门对领导批示件要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对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定期报送办理进展情况。对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部署以及领导重要批示,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对重要事项要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定期通报情况。

  六、落实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带头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要从市委、市政府自身做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努力促进全市干部队伍作风在近期内有一个明显的转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