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实现“为民执政、科学执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政府工作目标,加强各级机关行政能力和政风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各级机关加强内部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运行工作机制,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作的监督和制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内部政务工作,都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使机关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真实公正。尊重和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靠,结果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保障干部职工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四)积极稳妥。推行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开展,又要规范操作,有序运行。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公开内容

  (一)干部任免公开。机关干部(或工作人员)的招聘指标、招考录用过程要公开,干部提拔任职要将职位、条件公开,并公示拟任人员基本情况。干部交流、轮岗、考核、奖惩情况要公开。

  (二)重大决策公开。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征求意见,集体研究,执行情况要公开。

  (三)财务管理公开。本单位管理和使用的大额财政资金,日常财务重大开支情况,包括差旅费、接待费、办公费等都要公开。大额开支要经集体研究确定。机关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要公开。

  (四)物资采购管理公开。本单位大宗办公物品的购买要按规定严格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本单位所管理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必须按规定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本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必须予以公开。

  (五)行政许可公开。本单位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凡应纳入政务中心的都必须纳入政务中心(含分中心),对社会公开办理,限时办结。因条件所限,或许可项目少、业务量小,或不对社会审批的机关人事、工资、编制管理等审批事项,也要在本单位实行“一个窗口接待,限时办结”的制度,并将各类审批的政策依据、审批条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进行公示,方便查询。

  (六)廉政情况公开。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包括建房、婚丧生日喜庆、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拒收礼品礼金、出国〈境〉和跨省考察、公车使用等)、考核测评情况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七)其他应予公开的内容。

  四、公开形式

  (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工作例会或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实施公开。

  (二)采取公开栏或张榜公布、公示形式实施公开。

  (三)利用公共阅览室、资料索取点、机关内部刊物、电子屏幕、触摸屏、局域网等场所或设施实施公开。

  (四)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有针对性问题的公开。在规定期限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可以公开的,要立即公开;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改进机关管理方式,改进干部作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各级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在抓好对外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对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把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具体措施,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列出目录,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三)完善措施,严格监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本单位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的具体任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要将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和健全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干部职工监督的作用,以保证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实效性。对在推行机关内部政务公开制度中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搞假公开,欺上瞒下,或搞打击报复侵犯干部职工民主权利的,要认真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