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要求,为做好全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人口信息资源的充分开发与应用,对于国家加强社会管理,实现社会信息化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打击犯罪、方便群众、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作为政府信息化工程和加强公安机关基础建设的大事来抓,摆到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各级政府特别是分管领导要亲自听取情况汇报,亲自组织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要成立由财政、人事、民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人口信息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全力支持,提供必要保障

  各级政府要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给予支持,抓紧解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需经费,保证建设项目正常开展。在经费使用上必须严格财经纪律,大宗采购要严格按招标程序进行。各地要在人员编制紧张情况下,重点充实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切实解决好人口信息系统建设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三、周密部署,确保完成任务

  各级政府要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公安等部门,按照公安部等部门下达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任务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按时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第二代身份证信息网上传输、部级和省级人口信息数据库维护等项工作任务。在系统建设中,各地要严把质量关,保证人口信息数据完整、准确、鲜活。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解决好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对于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等原因未落常住户口的儿童,要及时办理户口登记,不得加以限制。二是要认真清理解决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问题。三是要加快各地楼(门)牌的规范编制工作,具体标准地址编排规范由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取消以行政委、组编排的楼(门)牌地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抓紧完成楼(门)牌地址编排、标牌的制作和安装工作。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