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6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布日期:2005-08-30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冀财综[2005]30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8-3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石家庄海关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正文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隶属海关:
现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6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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