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市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皖办发[2005]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主线,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为着力点,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完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人不上访,事要解决”,努力推进信访工作不断进步,为池州的加快追赶、奋力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完善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在全市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解决有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新格局,真正把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职责和主要环节

  (一)接待来访领导及其工作职责

  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信访局负责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实施,做好领导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和反映信访事项的处理。对于群众上访的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和解决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所有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要出具书面答复意见。每位接访的领导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问题的处理,亲自或责成相关责任地和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

  (二)接待来访时间、地点

  1、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每周1次,每次半个工作日;每位市领导每两个月安排接待来访1次,每次接访时间半个工作日。

  2、市党政领导接待来访地点分别安排在市委、市政府信访接待室。

  (三)接待来访安排、公示

  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由市信访局每季度末对下一季度进行安排,并提前在《池州日报》、池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或方便群众查看的地方向社会公示,同时在来访接待场所公示信访接待日安排。公示内容包括:市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待时间和地点、参加接待的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等。

  (四)接待来访方式

  每次信访接待日,可由1名市领导接访,或由2名市领导联合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也可组织约访或下访。市领导接访时,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并对每一件接访事项填写《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签署具体处理意见。接访结束后,由市信访局指派工作人员填写“池州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事项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交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完善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落实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认真研究安排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经常分析形势,及时解决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工作成效。市党政领导要履行职责,做好表率,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把进京赴省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人员和信访老户作为接访的重点,把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作为工作落实的重点。解决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两联、两全、两公开”的办法,即联合接访、联动接访,全员接访、全程接访,公开接访、公开结果,务必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矛盾上交。

  (三)切实解决问题。要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对群众来访,由第一次接访的领导负责包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跟踪督查,一包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到位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

  (四)严格接待制度。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要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市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确定为每周二上午8时至12时。市领导应按照公示时间按时参加接待, 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因工作出差在外的,由当班领导自行协商调整。

  20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