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5年,在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的积极努力和紧密配合下,全面完成了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使我市环境质量有了新的改善。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年空气质量一级和二级天数达238天,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3天,完成了全年一、二级天数达到215天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组认为,2005年是“十五”以来,兰州市的环保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投资最大,成效最好的一年。

  为鼓励先进,推动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考评结果和工作完成情况,市政府决定:??

  一、对完成环保工作成效显著的城关区政府予以特别奖励。城关区政府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污染管理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环保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在清洁能源改造工作中成效显著,对城关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20000元。??

  二、对全面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的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皋兰县政府、市环境监理所、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办公室、市环境监测站予以表彰,各奖励15000元。??

  三、对完成环保目标责任书任务的安宁区、永登县、榆中县政府、市环境信息中心各奖励10000元。?ハM?受到表彰奖励的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树立“打硬仗、上台阶、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工作,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おおおお?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