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5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公布日期:2006-02-20施行日期:2006-02-2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穗地税函[2006]17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2-20
施行日期 2006-02-20
发布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51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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