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公告发布至九十五年二月四日施行期间届满当然废止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公告
中华民国95年2月4日
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
「九二一震灾重建雇用灾民奖励办法」至中华民国95年2月4日施行期间届满当然废止
公布日期:2006-02-04施行日期:2006-02-0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
效力级别 台湾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2-04
施行日期 2006-02-04
发布部门 台湾当局
正文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公告发布至九十五年二月四日施行期间届满当然废止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公告
中华民国95年2月4日
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
「九二一震灾重建雇用灾民奖励办法」至中华民国95年2月4日施行期间届满当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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