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宣城市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市区交通环境,构建公正、公平的营运秩序,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整合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力量,合理配置城市公共交通运力,按照“稳妥、有效”的原则,本着“总量控制、调整结构、规范营运、公平竞争”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改善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规范机动车营运秩序为重点,全面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通过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合法营运、纠正交通违章、加强管理服务,努力实现“运力配置合理、营运环境公平、交通安全畅通、群众出行方便”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自2006年1月起至4月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份)

  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设立倒计时牌;印发《致市民一封信》、《致市区营运车主一封信》;制作宣传提纲和政策解答手册;利用宣传车、展版、标语等手段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各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相对集中、较大密度地宣传政策、引导群众,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和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3月份)

  1.设立禁行区域。所有正三轮摩托车禁止进入市区主干道,即鳌峰路(九州大道路口——丰谷楼宾馆)、叠嶂路(凤凰桥——西林小区路口)、状元路(宣泾路口岗亭——中山路口)、锦城路(宣城中心医院以南)。2008年底,禁行区域将扩展到市区建城区的所有道路。

  2.取缔非法营运。自2006年3月1日起,对无牌无证的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车辆依法取缔。3月1日至15日进行劝阻和处罚,3月16日至31日强制报废。由宣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五包”(包入户调查、包宣传政策、包配合车辆回收、包联系择业、包维护稳定)责任小组入户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在城市各条主要路段入口处设立劝阻站;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市容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分队,在市区各主要路段强制取缔无牌无证的营运车辆;由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宣州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组成应急处理分队,处置突发事件。

  3.估价回收正三轮摩托车。在做好腾岗再就业的前提下,对市区不符合营运要求的正三轮摩托车予以估价回收。

  4.规范正三轮摩托车的营运行为。对正三轮摩托车参与市区营运实行总量控制。允许继续从事营运的仅限于三类人员:2004年12月1日前《关于规范正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的通告》(宣政[2004]84号)明确的时间界限,从事正三轮摩托车营运的城市下岗职工、下肢残疾人、三峡移民,总量控制在400辆以内。

  (1)对非残疾人从事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行为的规范:

  ①换车。对符合营运条件的,一律强制更换为国家允许入户且允许载人的正三轮摩托车车型重新入户,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主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和营运证。对原有牌证(2002年参加检审、缴纳规费)免收相关入户费用。

  ②限行。所有正三轮摩托车(不含下肢残疾人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

  ③2008年底,所有正三轮摩托车(不含下肢残疾人车)不得在市区建城区道路营运。

  (2)对残疾人营运行为的规范:

  ①审核。已从事正三轮摩托车营运的下肢残疾人必须接受卫生、残联、整治办组织的体检,对确定为下肢残疾的残疾人,通过《宣城日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②换车。经确认,符合残疾人营运条件的,必须统一更换后座只核载一人的正三轮摩托车。

  ③对不再从事营运的下肢残疾人,由残联有偿提供代步工具(残疾人专用车)。

  ④残疾人车辆免收相关入户费用(不含保险)。

  ⑤今后不再发展残疾人车辆进入市区从事营运。

  (3)从事营运的正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车禁止买卖,只准本人使用。

  (4)对主动放弃正三轮摩托车营运的城市下岗职工、下肢残疾人、三峡移民适度提高补助标准。

  (5)电瓶三轮车的管理参照正三轮摩托车的管理办法执行。

  5.规范和发展公交营运。由市建委牵头成立公交改制小组,通过整合、改革等办法,对市区公交车进行车辆更新,统一管理,规范营运。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

  6.加强日常管理,净化整治环境。一是依法打击“摩的”、“黑头车”等非法营运行为;二是打击非法生产、拼装正三轮摩托车行为;三是对市区各类车辆乱掉头、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公交运营随意停靠、等客、甩客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对行人随意过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4月份)

  由领导组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或工作不力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从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市容局等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执法分队,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公交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市民出行。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日常管理,设立市民参与市区营运监督举报电话,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1.腾出岗位,促进营运车主有序转岗。由市区劳动部门摸排腾岗,储备约1000个就业岗位,供不再从事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车主选择。在3月10日前举办专场招聘会,重点安置不再从事正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员。

  2.完善配套政策,提供援助保障。整治期间,主动放弃正三轮摩托车营运、自谋职业转入加工生产、商业零售等行业的车主,依据税收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不再从事正三轮摩托车营运的车主,家庭贫困的,其子女应届录取省级示范中学、省级(含省级)以上重点大学的学生,符合西部助学工程要求的,优先援助;其子女为非应届中、小学生,学校减免一定的学杂费。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不再从事正三轮摩托车营运的车主优先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符合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扩大下岗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范围的通知》(劳社[2005]39号)条件的人员,落实养老保险补贴政策。

  3.健全工作网络,落实组织保障。分别成立宣传、政策法规、维护稳定、路面执法、再就业、车价评估、资金发放、公交改制、残疾人营运事务、信访接待等12个工作小组,相对固定人员集中办公,扎实推进。宣州区人民政府在成立相应组织的同时,组建若干“五包”工作小组,上门入户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4.切实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落实“五包”责任制,开展面对面的思想工作,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各新闻舆论部门要开辟专栏,系统、集中地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办法、措施和典型事迹,发挥舆论引导作用,营造浓厚氛围,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有利于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优化投资环境,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宣州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明确责任,稳步推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来抓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部门要按照领导组的统一部署,集中人力、物力,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确保形成合力。要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相应制定“五包”、宣传、信访接待、最低生活保障、转岗再就业、残疾人安置和下肢残疾认证、公交车整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具体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不断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引向深入。

  (三)严格执法、文明管理。市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矛盾和敏感问题较多,各部门既要依法办事,对违法行为人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实行严格执法;同时又要注意方式方法,文明执法,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与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