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税发[1995]2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税务稽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市国税发[1995]270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中涉及的涉税法律文书,由市局统一印制。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公布日期:2005-12-23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沪国税进[2005]6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2-2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现将国税发[1995]2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税务稽查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市国税发[1995]270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中涉及的涉税法律文书,由市局统一印制。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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