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对全市建设项目实施一口式收费管理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对全市建设项目实施一口式收费管理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建设项目收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实现收费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简化收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按照“统一建账、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的原则,创新收费运行机制,通过实行“一站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的管理模式,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不断完善收费管理监督体系,实现建设项目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收缴范围和收费项目(一)收缴范围城市规划区(不含松北、呼兰区和哈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翻建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收费项目1.市建委负责收缴的项目(4项)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工程定额测定费(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费(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收缴的项目(3项)

    (1)土地出让金(2)防洪保安费(3)新菜地建设基金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收缴的项目(2项)

    (1)建筑行业社会保险金(2)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市人防办负责收缴的项目(1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市房产住宅局负责收缴的项目(1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6.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收缴的项目(1项)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7.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收缴的项目(3项)

    (1)占道费(2)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3)树木移植、损伤、砍伐赔偿费8.市财政局负责收缴的项目(1项)

    契税三、收费方式采取变多次收费为相对集中收费,契税与审批项目收费同步缴纳的方式,由建设单位在不同审批收费阶段集中缴纳相关费用。

    (一)土地审批收费阶段土地出让金、防洪保安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新菜地建设基金。

    (二)规划审批收费阶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开工审批收费阶段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费,占道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树木移植、损伤、砍伐赔偿费,建筑行业社会保险金,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一口式”收费是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快发展、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彻底查清、掌握市级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收费的准确情况,有效防止建设项目资金流失,预防滋生腐败问题。

    (二)完善制度,明确职责按照“一口式”收费“收费主体不变、权益不变、标准不变”的原则,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建委共同负责建立完善《一口式收费工作程序》、《一口式收费管理办法》、《一口式收费统一报表制度》、《一口式收费印章管理制度》和《一口式收费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窗口、每个环节的职能、任务和责任,严禁收费部门以任何名义在窗口代收其他费用,努力确保收费工作达到“统一建账、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的规范要求。

    (三)明确流程,循序收缴建设项目费用收缴要严格遵守规定程序。由建设单位携申报材料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申报审批项目,由各相关办件窗口按收费许可项目进行核算,并对能够及时、全额缴费的建设单位统一出具《哈尔滨市银行代收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建设单位执《缴款书》到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银行窗口缴费,银行窗口加盖“收讫专用章”后,持各相关办件窗口根据银行窗口收款回执单出具的收据和各部门联系函,办理相关手续。涉及收费有关窗口要定期与银行窗口对账,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准确无误。由入驻银行负责于每月月底将汇总的当月收费情况,制表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核准后,报市政府主管领导。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不再办理建设项目的减、免、缓手续,切实保证城建资金足额收缴。确需政府支持的建设项目,由市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整体运作,快速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整体配合,协同运作,积极推进“一口式”收费制度的贯彻落实。由市财政局负责将收缴契税事项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收费窗口;负责以招标形式确定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银行。市城管局负责对占挖道路审批、树木移植损伤砍伐审批收费事项实行市里审批、区里收费、统一监管的工作流程。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代理银行负责安装与收费工作相匹配的设备,配备专门窗口工作人员,依法收费,不得拖延和滞留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同时,根据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服务需求,增加相应的储蓄、电费、电话费和有线电视费等服务性业务。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尽快搭建银行内部系统与本中心审批服务系统的网络连接以及本中心与各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网络连接平台,建立浏览、检索、监控功能,实现网络运行与建设项目审批数据同步传送和市区联动,全市建设项目审批和收费同在一个大厅完成。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负责,按照“统一收取、专户存储、集中监控”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流程,对收费情况、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实现多层面、立体化监控,保证全市建设项目“一口式”收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