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厅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总结市政府办公厅2005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办公厅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郑人核[2005]20号)精神,结合办公厅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12月中旬到2006年元月上旬,对2005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

  以办公厅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制定的2005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逐项逐条对照,认真检查和总结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范围

  年度考核的范围: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厅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机构及其在册职工。

  2005年度的军队转业干部由现工作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军官转业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一般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新录用的人员在见习期、试用期、学徒期,对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定级当年可参加年度考核。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年度考核。

  从2005年12月20日开始,到2006年元月10日结束,整个工作大体分四步进行

  :(一)安排部署。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对通知进行学习讨论,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时间或相对集中时间,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二)总结考核工作。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通过检查总结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态度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在总结工作时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认真检查《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县处级以上干部要写出述职报告,2006年元月6日前将述职报告一式二份交人事处。

  (三)综合评价,确定等级。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办公厅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单位人数的10%.优秀人员从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中产生,未参加信息化与电子政务的工作人员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优秀名额见“优秀名额分配表”,属两个处室合评优秀人员的,由第一个处室为牵头处室。对考核结果实行“公示制”,增加透明度。

  (四)评选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处室。各处室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工作表现认真填写《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处室、单位工作综合评议表》,并依据评先条件,推荐出办公厅2005年度先进处室和先进工作者。每处室推荐先进处室3个。先进工作者的名额分配原则是:6人以下的处室可推荐1名;7―12人的处室可推荐2名;13人以上的处室可推荐3名。

  (五)对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人员的处理办法。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主管领导应对其进行谈话戒励,提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进,尽快提高,根据需要也可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发放年终考核奖,并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接受集中教育培训。办公厅在各处室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研究审定2005年度优秀人员、先进工作者和先进处室。

  四、考核的要求

  希望各处室、各有关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妥善安排、认真组织,要把2005年度考核的过程变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不断总结经验,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进一步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完成办公厅2006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一个良好基础。

  附:1.先进处室条件

  2.先进工作者条件

  3.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标准

  4.郑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处室、有关单位工作综合评议表

  5.评先名额分配表

  二00五年十二日二十日

  先进处室条件

  一、思想统一,执行政策好。全处室人员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业务知识,思想统一,在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维护政府机关的形象。

  二、职责明确,服务主动,抓好督查落实。处室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超前性。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能积极主动贯彻落实,抓好督促检查,不推、不拖,快节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

  三、团结协作,学习风气浓。同志间能分工合作,互相支持,关系融洽,不搞无原则纠纷。学习风气浓,能积极撰稿,积极参予到办公厅开展的学习交流园地中去。

  四、廉政勤政,遵纪守法好。能坚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工作中能严格按照办公厅制定的反腐倡廉措施办,自觉遵守纪律,全处室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年度目标完成好、政绩突出。能认真抓好工作目标的落实,严格月考评制度,保质保量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成绩突出。

  先进工作者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有坚定的信念和高尚的道德风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完成任务好,积极主动性强。认真负责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工作能理清思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准确、迅速、高效地完成,工作成绩突出。

  三、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能认真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待人接物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服务有较强的科学性、计划性和超前性,服务质量和效率较高。

  四、团结互助好。能和周围同志搞团结,工作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不说损害团结的话,不做损害团结的事。

  五、为政清廉好。能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机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勇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德、能、勤达到现任职务要求,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积极,廉洁公正,能完成工作任务,德、能、勤达到现任职务要求,绩效比较好。

  基本称职: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组织纪律性不强,连续旷工5天以上(但不足10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但不足20天);组织领导能力较弱或集体意识及协作精神较弱;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能力较弱,质量不高,成绩不突出。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旷工、不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德、能、勤明显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成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