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360工程”加强全省重点卫生院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实施“360工程”加强全省重点卫生院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财政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意见》(鲁发[2005]19号)要求,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组织力量,对全省16个市123个县(市、区)1682所乡镇卫生院的房屋、设备、人员、业务、财务等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结合区域经济、地理交通、中心镇建设等因素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从中选定了360所重点卫生院,由省、市、县三级共同组织对其进行优先建设和改造。现就实施“360工程”加强全省重点卫生院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全省重点卫生院建设的迫切性

  多年来,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了长足发展,为农民防病治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现有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特别是重点卫生院的发展现状,与农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还有相当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基础设施陈旧落后。全省乡镇卫生院现有业务用房中危房面积约占18%,其中重点卫生院占25%;22种主要医疗设备中,需要淘汰更新而勉强使用的占59%,其中重点卫生院占49%.

  (二)管理技术人才匮乏。全省乡镇卫生院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和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分别为1.6%和19.7%,其中重点卫生院为2.2%和23.9%;具有大本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分别为2%和24.4%,其中重点卫生院为2.5%和26.4%;乡镇卫生院的院长经过系统卫生管理培训的不足5%.

  (三)自我发展能力低下。相当一部分乡镇卫生院生存困难,举步维艰。在全省乡镇卫生院中,人均业务毛收入在2万元以下、收不抵支、濒临倒闭的约占25%,其中重点卫生院占21%;人均业务毛收入在5万元左右、可以勉强自我发展的仅有24%,其中重点卫生院占28%.

  (四)农民就医困难较大。由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所限,有很多农民患者被迫舍近求远到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就诊,致使农民看病就医难、费用负担重。同时,由于缺乏应有的医疗保障,导致很多农民不能及时就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十分突出。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自身发展。为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公正、公平与和谐,各地应本着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实施“抓重点,带全盘”的策略,集中有限力量,加快全省360所重点卫生院建设。

  二、明确目标和任务

  2006至2007年,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各负其责,对全省重点卫生院进行重点扶持,重点突破,基本建立起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卫生院、一般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较为完善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一)整修业务用房,确保达“两千”。整修以后,每所重点卫生院可用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基本满足科室设置和功能分区的需要。

  (二)配置必需设备,实现“五个必备”。在充分整合现有设备资源的前提下,实现“五个必备”,即:确保每所重点卫生院配备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救护车等5件急用和必需设备,基本满足一般性急救、诊断、治疗的需要,使装备水平与服务功能相配套。

  (三)培训技术骨干,保证“七个一”。从每所重点卫生院的内科、外科、急救、医技、妇产、传染、手术护理等7个重点科室中,各选派1名技术骨干,分期分批到县或县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半年正规临床技术培训,提高他们诊治和处理一般急症、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基本达到高年资主治医(护)师或相当于副主任医(护)师的水平。

  三、强化政策和措施

  (一)区别对待,分类扶持。1.关于业务用房整修:对51个困难县所需资金,省财政重点补助;对47个中等县,省财政适当补助;对25个经济强县,省财政酌情奖励。按照可用业务用房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要求,省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和重点卫生院共同分担。2.关于设备购置:对必需新配置的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救护车等设备,51个困难县和47个中等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重点补助,25个经济强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适当补助。对必需新配置的小额设备,所需资金由重点卫生院自行解决。3.关于技术骨干培训:凡是纳入统一培训计划的,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补助。对以上3项资金需求,省财政根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分类扶持,压茬进行。先房屋整修,后设备购置,技术骨干培训资金经考核后分期支付。市县两级财政和重点卫生院要配套联动,合力推进。

  (二)精细管理,严格监督。省级补助的业务用房整修工程必须于2006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并实行省级统一考核验收,凡不能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取消省级的设备购置和人员培训补助。省级补助的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救护车等设备配置,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行省级统一招标。技术骨干培训资金经省级统一考核合格后支付,确保培训一人,提高一人。同时,对所有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实施全过程监督考评,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要建立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省财政厅、卫生厅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研究制定资金管理、业务用房整修、设备配置采购、技术骨干培训、绩效考评等一系列配套办法。

  (三)加大改革,增强活力。所有重点卫生院的人员、财产、经费、业务等全部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重点卫生院除提供本乡镇的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外,还要负责覆盖区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大力推行县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积极鼓励县和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托管、兼并、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重点卫生院的建设和运营,全面带动重点卫生院服务水平的提高;全面推行院长公开竞聘制、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加快医疗机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挂钩考评制;大力实施县乡村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广泛开展援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双向转诊、业务合作等活动;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将加强重点卫生院建设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早抓、勤抓、严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定计划、定方案、定进度、定责任,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五)优质服务,造福于民。各地要将加强全省重点卫生院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改善服务条件的同时,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诊疗规范,控制医疗收费,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质量,立足为民、便民、利民,向农民提供合理、有效、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附件:全省360所重点卫生院名单

  地区  数量 重点卫生院

  济南市 17 历城区:孙村、董家、西营,长清区:万德、张夏、孝里,平阴县:孝直、东阿,济阳县:曲堤、太平,商河县:郑路、玉皇庙、怀仁,章丘市:绣惠、水寨、埠村、圣井

  淄博市 16 淄川区:西河、寨里、磁村,张店区:沣水;博山区:北博山,临淄区:皇城、边河,周村区:王村,桓台县:田庄、马桥、果里,高青县:高城、花沟,沂源县:东里、悦庄、鲁村

  枣庄市 15 市中区:永安,薛城区:陶庄、张范,峄城区:峨山、古邵,台儿庄区:涧头集、邳庄,山亭区:徐庄、桑树村、冯卯,滕州市:鲍沟、西岗、张汪、羊庄、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东营市 8 东营区:龙居,河口区:新户乡,垦利县:黄河口,利津县:盐窝、虎滩,广饶县:大码头、丁庄镇、花官

  烟台市 29 芝罘区:黄务,福山区:回里,牟平区:高陵、水道,莱山区:莱山,长岛县:陀矶,龙口市:诸由、兰高,莱阳市:穴坊、团旺、冯格庄、谭格庄,莱州市:朱桥、驿道、郭家店、三山岛,蓬莱市:潮水、大辛店,招远市:毕郭、道头、蚕庄,栖霞市:蛇窝泊、唐家泊、臧家庄、苏家店,海阳市:小纪、辛安、留格、郭城

  潍坊市 35 潍城区:杏埠,寒亭区:固堤、朱里,坊子区:眉村,奎文区:廿里堡,临朐县:九山、蒋峪、五井、辛寨,昌乐县:高崖、马宋、唐阝吾阝,青州市:东夏、郑母、王坟、庙子,诸城市:皇华、贾悦、相州、瓦店,寿光市:稻田、侯镇、上口、台头,安丘市:景芝、红沙、雹泉、凌河,高密市:柏城、柴沟、夏庄、大牟,昌邑市:柳疃、饮马、山乍山

  济宁市 36 任城区:接庄、李营、唐口,微山县:韩庄、留庄、马坡、西平,鱼台县:鱼城、老砦、张黄,金乡县:胡集、鸡黍、肖云,嘉祥县:金屯、纸坊、疃里、卧龙山,汶上县:寅寺、苑庄、次丘、南站,泗水县:泗张、柘沟、圣水峪,梁山县:韩岗、黑虎庙、拳铺、徐集,曲阜市:董庄、南辛,兖州市:大安、谷村,邹城市:城前、张庄、郭里、香城

  泰安市 22 泰山区:邱家店,岱岳区:徂徕、大汶口、山口、夏张,宁阳县:蒋集、东疏、葛石、土罡城,东平县:接山、银山、沙河、梯门,新泰市:天宝、汶南、龙廷、羊流、放城,肥城市:安驾庄、边院、桃园、石横地区数量重点卫生院

  威海市 9 环翠区:温泉,文登市:高村、宋村、汪瞳,荣成市:上庄、荣成整骨医院,乳山市:银滩、南黄、崖子

  日照市 13 东港区:三庄、两城、南湖,岚山区:黄墩、巨峰,五莲县:叩官、于里、许孟,莒县:小店、龙山、寨里、洛河、桑园莱芜市5莱城区:口镇、牛泉、杨庄、寨里,钢城区:黄庄

  临沂市 42 兰山区:义堂、枣沟头,罗庄区:册山、付庄,河东区:相公、汤头、芝麻墩,沂南县:砖埠、青驼、蒲旺、马牧池,郯城县:高峰头、庙山、花园、重坊,沂水县:四十里、诸葛、高桥、姚店子,苍山县:南桥、兰陵、大仲村、神山、磨山,费县:梁邱、马庄、刘庄、薛庄,平邑县:仲村、临涧、铜石、保太,莒南县:涝坡、大店、石莲子、洙边,蒙阴县:岱崮、坦埠、孟良崮,临沭县:大兴、朱仓、白旄

  德州市 29 德城区:黄河崖,陵县:边临镇、郑寨、滋镇,宁津县:长官、张大庄、柴胡店,庆云县:严务、尚堂,临邑县:德平、临南、孟寺,齐河县:潘店、表白寺、赵官,平原县:前曹、恩城、张华,夏津县:双庙、苏留庄,武城县:郝王庄、老城、鲁全屯,乐陵市:黄夹、朱集、郑店,禹城市:伦镇、辛店、房寺

  聊城市 25 东昌府区:梁水、朱老庄、张炉、斗虎屯,阳谷县:李台、闫楼、阿城镇,莘县:位庄、张鲁、俎店、古云,茌平县:乐平铺、广平、韩屯,东阿县:大桥镇、刘集、牛角店,冠县:辛集、北陶、柳林、清水,高唐县:尹集、琉寺,临清市:刘垓子、金郝庄

  滨州市 19 滨城区:小营、里则,惠民县:石庙、胡集、大年陈、桑落墅,阳信县:温店、劳店、商店,无棣县:小泊头、佘家巷、马山子,沾化县:黄升、冯家,博兴县:纯化、湖滨,邹平县:孙镇、临池、明集

  菏泽市 40 牡丹区:马岭岗、都司、沙土、高庄、小留,曹县:阎店楼、普连、安蔡楼、韩集、候集,单县:郭村、黄岗、高韦、徐寨、时楼,成武县:苟村集、白浮图、汶上集、大田集,巨野县:章缝、柳林、大义、大谢集,郓城县:武安、杨庄集、玉皇庙、黄堆集、黄安,鄄城县:临卜、旧城、左营、吉山,定陶县:南王店、张湾、冉固、陈集,东明县:菜园集、三春集、东明集、大屯注:

  本表360所重点卫生院,不含青岛市。

  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的科技合作。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为主体,开展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组织高层次学术论坛和两院院士山东行活动。加强与国家各专业协(学)会的合作,重点解决关系全省科技发展的重大问题及企业技术难题。

  加强省政府与中国工程院的全面合作。继续搭建好“烟台国际果蔬、食品加工博览会”、“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中国(淄博)国际新材料技术论坛暨陶瓷博览会”、“济南信息技术创新国际论坛暨博览会”等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战略决策咨询、联合研究开发、联建创新基地、开展技术交流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全方位开展与中国科学院的合作。建立中科院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山东分中心,推动我省与中科院联建研究机构,共同培养高层次人才。发挥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海洋工程研究院等省属科研院所的作用,集成中央、地方科技资源,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提供科技保障。加强山东科技合作信息网建设,完善各项服务功能,加大与地方、行业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起有效的科技成果推广、信息需求渠道。

  2.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认真总结我省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经验,办好省级产学研洽谈会,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政府、金融等各方面的合作积极性,创新合作机制,完善合作制度,推动我省产学研合作再上新台阶。

  3.拓展国际科技合作空间,提升创新层次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独联体国家的科技合作,加强中俄、中白、中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山东省俄罗斯科技合作中心等机构建设。突出与韩国、日本、印度的科技合作,建设好中韩科技创业促进中心、中印软件合作基地等机构。加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科技合作,发挥友好省、市关系,积极为科技合作牵线搭桥。

  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承担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参与全球性、区域性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国际研究计划。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追踪国际前沿课题,抢占科技制高点。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科技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科技专家赴国外深造。

  正确处理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的关系。坚持自主创新并不排斥引进先进技术,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成果,制定和完善符合国家重大技术引进指南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引进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支持和鼓励国外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合作建立实验室、中试基地,结成不同形式的战略联盟和技术共同体。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科技与外贸的大协作,鼓励科技型企业在国外设厂或开办合资企业,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支持企业到海外设立高技术产品示范基地,输出成熟技术和产品,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和科研院所到国外创办研究机构,提高技术水平和扩大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出口份额。

  (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

  1.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

  充分运用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将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作为科技计划、科技奖励以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评审的重要条件。建立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落实知识产权的奖酬政策,在科技人员的考核、收入分配、奖励和技术职务晋升等方面,将知识产权作为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

  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联合创新,形成一批原创性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加强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运用专利,集合形成一批国家和国际技术标准,抢占科技、经济竞争的制高点。

  2.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积极实施专利推进工程、商标培育工程、版权保护工程、植物新品种保护工程、软件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研发工程、技术标准培植工程、商业秘密应用计划,制止不正当竞争行动。

  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及其网络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为知识产权的转移和应用提供保障。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与国外知识产权界长期合作的计划,在部分高等院校设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或学院,着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3.推进知识产权的实施

  加快知识产权的实施应用。对技术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知识产权,积极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并促进产业化,加速知识产权流转,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对经济的贡献。大力推进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在科技计划立项、贷款贴息、风险投资、融资等方面优先支持。坚持省、市、县三级配套的原则,增强项目资金的集约度。

  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地区、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协作和信息交流,扩大联合执法范围,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

  优化和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鼓励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行规,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避免发生恶性竞争。

  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加强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法律状态的研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发出警示。引导企业学习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探索并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机制,避免发生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对已产生的纠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5.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加强对重要技术标准制定、采用工作的指导协调,推动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技术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采用相结合,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和效能性。采取有力措施引导产学研各方面共同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优先采用。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的制定,推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成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加强技术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完善技术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八)加强科学技术普及与创新文化建设,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1.切实加强科普工作

  建立和完善公益性科普事业长效机制。运用市场手段,鼓励扶持经营性科普产业发展,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强科普组织体系和科普队伍建设,增强科普工作活力。完善政策法规,为科普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建立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和科普信息网络平台。规划建设完善适应科普需求的科技馆,建成布局合理、水平先进的三级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即大中城市的数字化科技馆、中小城市的综合性科技文化活动中心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站、乡镇和城镇社区的科普画廊及科普文化活动室。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大科普参与格局。

  组织实施全民科学普及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全民科学素质保障体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让公众享受更高质量的公共科普服务。繁荣科普创作,强化大众传媒科普力度,打造优秀科普品牌。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应设立科技传播专业。

  2.积极推动创新文化建设

  培育全民创新意识。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途径和大众传媒,倡导尊重创新、鼓励创新的社会风气,积极开展和大力表彰群众性创新活动,强化创新意识,培育创新能力,树立创新的文化价值观,使追求创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创新竞争机制,提倡百家争鸣。倡导追求真理、宽容失败的科学精神,摈弃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鼓励科技人员拼搏进取、团结协作、勇于创新,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改革创新评价体系。针对科研活动的特点,制定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提高创新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导向性,把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到有利于建设科技创新型省份的目标上来。

  (九)加强科技工作的领导,建立三位一体的责任考核体系

  1.提高认识,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抓科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实行科技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推动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要加强科技管理队伍自身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制定若干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强与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促进科技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2.建立三位一体的责任考核体系,实现规划目标

  加强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各环节的衔接、配合、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位一体的责任考核体系。深入调查研究,综合运用计划、政策、财政等调控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科技发展中的问题,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年度计划、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在落实总体规划方面的作用,年度计划要具体分解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按照纲要的总体部署分步组织实施,保持实施的连续性。各市、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要与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相衔接,保证重点领域目标的实现。实行纲要实施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纲要执行情况的调度检查和跟踪分析,扎扎实实抓好规划纲要的落实,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