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人民政府,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06年重点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大连市2006年重点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大连市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大委发[2005]6号)精神,加快北三市及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旅游业的发展,科学保护和开发生态旅游资源,进一步提升重点旅游景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确保全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范围

  1.普兰店市安波、硷汤温泉旅游度假区;

  2.普兰店市老帽山旅游风景区;

  3.瓦房店市龙门汤温泉旅游度假区(含老帽山生态旅游);

  4.庄河市步云山温泉旅游度假区(含步云山生态旅游);

  5.庄河市冰峪、天门山旅游风景区;

  6.庄河市海王九岛、石城岛旅游风景区;

  7.长兴岛海滨旅游度假区。

  三、规划标准

  重点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要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1.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

  2.国家标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

  3.大连市2006—2020年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范与技术标准。

  四、规划要求

  (一)内容要求

  旅游景区详细规划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与所在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概念性规划和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相统一,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一致;成果内容至少要达到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中旅游景区控制性详规的相关要求。

  (二)时间要求

  1.2005年12月上旬,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2.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书。

  3.2006年2月至3月,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并签订合同。

  4.2006年4月至5月,组织规划具体编制工作。

  5.2006年6月,组织进行规划初期评审。

  6.2006年7月,组织进行规划最终评审,并出台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06年重点旅游景区详细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重点旅游景区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广田 副市长

  副组长:柳振万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孙少杰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唐东宁 市规划局副局长

  关淑娟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德龙 瓦房店市副市长

  闫德深 普兰店市副市长

  赵兴基 庄河市副市长

  李来义 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联系电话:83629831,83602801),关淑娟兼办公室主任,唐东宁兼办公室副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

  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招标和终审工作。

  各有关地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政府和管委会主管领导为本辖区重点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总负责人,亲自挂帅,当地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亲自参与规划编制,共同抓好详规编制工作。

  各有关景区要主动与领导小组进行沟通和交流,提供景区规划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二)统一招标

  为确保规划质量,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对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进行统一招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统一评审

  各有关地区、有关单位要将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的各阶段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以确保规划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旅游景区的详细规划统一进行终期评审。

  (四)分工负责

  各有关地区要组织制定本辖区重点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编制的项目计划书等招标相关文件;负责所辖旅游景区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为规划编制项目组提供本辖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划背景资料;组织项目组和本辖区相关部门座谈交流和规划的征求意见工作;组织项目组在本辖区的投标前考察和规划编制的现场考察工作,包括安排考察日程和相关保障工作;负责起草合同并与中标单位签署规划合同;负责旅游规划的初审工作;参与规划的招评标和终审工作等。

  (五)经费保障

  规划编制经费由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市区政府共同分担。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分担60%左右,各相关市区政府分担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