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机号2321,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地、各部门一并对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进行认真清理并进一步抓好落实:一是乡镇消防规划是否纳入本辖区总体规划;二是城镇消火栓、消防站、消防装备是否做到不欠新帐,快还旧帐;三是被省、市政府挂牌整治的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在2005年年底前整改完毕并销案;四是社区消防安全是否按照社区消防工作和创文明社区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人防措施与技防措施;五是在“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中,本辖区内的火灾隐患发现、整改情况及投入整改资金情况。

  为确保我市“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朱志宏为组长的“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政府将在省上检查验收前对“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各阶段工作进行抽查验收,《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请及时报送市“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会战”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王强华;联系电话:85358091,13808044375)。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