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郑州市地理信息系统,经过3年的信息采集,现已完成全市城区以门牌号码、乡村以行政村为基本信息单元的信息采集,并全部录入到依托郑州市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网上郑州”。目前,“网上郑州”已初具雏形。为进一步充实郑州市地理信息系统的信息量,加快“网上郑州”的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社会共建“网上郑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建设“网上郑州”的认识

  实践经验证明,地理信息系统在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是政务部门的综合业务管理和辅助决策活动,80%以上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地理信息系统是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的信息载体和空间定位平台,它可以把信息数据用直观、立体、可视化的形式表达,并且对海量的信息数据具有整合、分析、提取功能。

  “网上郑州”是我市推进政府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构建电子政府的主要手段。目前,“网上郑州”与现实社会还有一定的差距,其突出表现是不能适时地获取可靠、权威的信息数据。郑州市地理信息系统作为“网上郑州”的技术基础,虽然在同类型的地理信息系统中,已经有较大量的信息数据,但问题仍然存在,一是信息采集周期长;二是信息数据复核难;三是缺少动态信息数据。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网上郑州”存在的问题,提高对建设“网上郑州”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建设“网上郑州”,进一步拓展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全面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形象。

  二、全社会共建“网上郑州”

  “网上郑州”与现实社会的差距,完全依靠政府来解决有一定的难度,必须通过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建设,就是把以前由政府布置,通过办事处、乡(镇)组织人员进行的信息采集工作,转变为公众可以自主采集。具体办法如下:

  (一)公众采集及发送信息。“网上郑州”的信息数据,以前的办法是各办事处、乡(镇)组织人员在城区对每一个门牌号码,在乡村对每一个行政村进行采集,采集的基本信息有:名称、门牌号码、电话。社会共建的信息采集办法是,公众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凡是发现“网上郑州”对应的座标点,没有自己的基本信息,或者基本信息有误,或者需要更正基本信息的,都可以自主在“网上郑州”的信息采集图表上,填注有关需要采集或更正的内容,然后点击发送到“网上郑州”。

  (二)“网上郑州”在接到公众发送的信息采集图表后,通过一定的复核修改程序,将采集图表发送到对应的办事处、乡(镇)审核;办事处、乡(镇)审核后,将采集图表发回“网上郑州”:“网上郑州”将审核后的信息数据发布。

  (三)“网上郑州”的信息采集费用,仍由市政府为每条信息补贴一定的费用。

  三、共建“网上郑州”的具体安排

  “网上郑州”的信息采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大家积极行动,同时要将这一工作安排到各办事处、乡(镇)。各办事处、乡(镇)要安排专门的科(室)负责信息的审核,并相对固定工作人员。

  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网上郑州”的信息,可以将“网上郑州”分解,做成本辖区的地理信息系统。

  各县(市)、区政府接到本通知后,要在2005年12月底以前,将各办事处、乡(镇)负责信息审核的专门科(室)和工作人员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马晶,电话:67971660.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