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05]28号)精神,根据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

  吸引和引进更多的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我市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策。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我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水平,特别是对于贯彻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促进我市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来蓉工作外国专家、留学人员的服务工作,促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完善体系

  市外专局是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相关服务工作;市公安局、市外办、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是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引进项目的外国专家出入境管理、签证办理,为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居留、就业、医疗、工商登记、资金政策、成果转化及其子女就学便利,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投资环境。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认真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切实为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来蓉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有条件的区(市)县和留学回国人员较为集中的单位,要建立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站”,发展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自身具有代表性和愿意为留学人员服务的特点,引导他们参与留学人员工作。

  三、实行项目申报制度

  要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择优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申报、落实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每年上半年检查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下半年开展调查摸底,组织申报第二年项目。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级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机构要加大对项目申报意义的宣传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及产业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项目的遴选、申报和落实工作。

  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形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畅通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便于研究、协调、解决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召集人,市人事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外专局和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参加的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外专局为牵头承办单位。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是通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的重要事宜,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向联席会议牵头承办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解决。

  五、建立总结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营造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的工作经验,鼓励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来蓉建功立业、在蓉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做出更大贡献,激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原则上每3年由市政府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主要对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进行总结与部署,对有杰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

  市公安局、市外办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对来蓉工作的外国专家办理入境、签证、居留手续等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外国专家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各区(市)县、各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部门要继续完善留学回国人员政策咨询、合作伙伴介绍、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代理、职称认定、海外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就业推荐和接收手续办理、人事代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七、构建信息化平台

  由市外专局牵头,依托各区(市)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市现有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留学回国人员资源现状普查,加快建立“成都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信息库”、“成都市留学回国人员信息库”和“海外留学人员与高新科技项目需求信息库”,实现信息的分类管理,搭建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国际国内的政策交流、人才交流、项目交流、资本交流等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服务功能。

  八、加强对创业园建设的指导

  高新区、市科技局、市外专局要按照“统筹规划、建好载体、增强功能、促进转化”的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功能,健全优化科技成果孵化体系,采取挂牌联办等形式,延伸“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要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组织专家对入园企业进行评估,选择科技含量高的企业入园发展,使创业园真正成为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基地。高新区要做好创业园实体园建设,开辟法律和政策咨询、外资审批和工商注册代理,以及税务、海关登记等留学回国人员快速服务通道;搞好物业、商务、后勤等综合性服务;提供经营决策与企业管理咨询和人事、财务代理、进出口代理等服务工作。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创办创业园,形成“政府出政策、留学人员出技术、企业家出资金”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建设新模式,促进创业园发展方式多元化。

  九、加强宣传与联系工作

  采取建立交流自助网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我市投资、创业环境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引进更多的国外智力项目,吸引更多的留学回国人员来蓉服务;建立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以此为平台开展学术交流、考察、联谊、培训等活动,促进相互了解信任和协作;组织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各项兼职智力服务。

  十、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本地区国家级、省级重点引智项目和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的政府资助经费投入,保证本地区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所必须的经费开支。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