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商河县调整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05]32号),同意你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钱铺乡、商河镇,以原钱铺乡和商河镇的行政区域设立许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县城鑫源路45号;

  二、撤销杨庄铺乡、玉皇庙镇,以原杨庄铺乡和玉皇庙镇的行政区域设立玉皇庙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玉皇庙镇人民政府驻地;

  三、撤销牛堡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孙集乡;

  四、撤销常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龙桑寺镇;

  五、撤销燕家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沙河乡;

  六、撤销赵魁元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殷巷镇;

  七、撤销胡集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贾庄镇;

  八、撤销岳桥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白桥乡;

  九、撤销展家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郑路镇。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