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我市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循环经济是指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过程中,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方式。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有利于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和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改变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对于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统筹、循环发展、再生利用的原则,以加快全市生态农业建设为目标,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等新能源,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任务目标

  到2010年,全市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农业名牌产品60个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发展到4万公顷,绿色食品基地面积发展到1.2万公顷,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发展到1500公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万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新建(扩建)秸秆发电站1处,秸秆生物制肥、生物造纸3处,年综合利用秸秆50万吨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全市新建循环经济示范户1万户,循环经济示范村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小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养殖场100个。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三)分解任务目标

  1.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各新建循环经济示范户1000户;循环经济示范村15个;循环经济示范小区15个;循环经济示范养殖场15个。

  2.薛城区:新建循环经济示范户2000户;循环经济示范村17个;循环经济示范小区15个;循环经济示范养殖场15个。

  3.市中区:新建循环经济示范户1500户;循环经济示范村15个;循环经济示范小区13个;循环经济示范养殖场14个。

  4.滕州市:新建循环经济示范户3000户;循环经济示范村20个;循环经济示范小区25个;循环经济示范养殖场25个。

  5.枣庄高新区:新建循环经济示范户500户;循环经济示范村3个;循环经济示范小区2个;循环经济示范养殖场1个。

  三、建设标准和建设模式

  (一)建设标准

  1.循环经济示范户。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农具摆放整齐有序,无废弃物和污水,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作物,搞好庭院绿化、美化。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庭院内部能够按“生态家园”或“一池三改”模式标准进行建设,沼气池容积一般不低于10立方米。化肥、农药利用合理,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2.循环经济示范村。村容村貌整洁,村内主要街道两旁植树、种花、种草,搞好绿化。家禽家畜实行圈养,养殖户占总农户的50%以上,建池率达到70%以上,能够按“畜禽—沼—果”、“生态家园”、“四位一体”、“一池三改”等模式标准建设,沼气池容积一般不低于10立方米。废弃塑料薄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药使用量在2004年基础上减少40%以上,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使用量在2004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60%以上。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得到较好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村内外无乱堆乱放、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3.循环经济示范小区。养殖小区布局科学,规划整齐,干净整洁,基础设施较好,养殖规模在20户或占地10亩以上。能够按“生态家园”或“一池三改”模式标准建设,沼气池容积一般不低于20立方米,建池率达到90%以上,小区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100%.

  4.循环经济示范养殖场。畜禽养殖场布局科学,规划整齐,干净整洁,基础设施好,养殖规模较大,牛存栏量40头以上,猪存栏量100头以上,羊200只以上,鸡(鸭)1万只以上。养殖场经济实力强,科技含量高,能够利用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粪污处理,经济、生态效益显著。

  (二)建设模式

  1.“畜禽—沼—粮、果、菜”技术模式。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种、养规模的农户。利用农户现有庭院,在种植葡萄、石榴等庭院经济作物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养殖业,同时配套建设沼气池、蓄水池、改造厕所等,形成畜禽粪便进沼气池,沼气用于照明、做饭,沼液用于喂猪、养鱼,沼渣用于粮、果、菜施肥,形成种养业协调发展的良性生态循环,并积极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

  2.“生态家园”技术模式。主要适用于庭院和养殖规模较大的农户。庭院分为生活区和养殖区,在生活区把太阳能暖房和太阳能淋浴进行配套;在养殖区把沼气池与厕所、畜禽舍配套建设,庭院内部种、养结合,良性循环,并积极利用风能等新能源。达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

  3.“四位一体”技术模式。主要适用于庭院内能建大棚的农户。即以太阳能为动力,把种养业与沼气建设有机结合,形成日光温室(大棚)、畜禽舍、种植和沼气池于一体的良性循环生产模式,并积极利用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

  4.“一池三改”技术模式。适用于一般农户。即农户在庭院内建造一个沼气池,把猪圈改造成太阳能暖圈,厕所改造成水冲式厕所,厨房墙面、灶台等易脏的地方镶嵌瓷砖等,并积极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新能源。

  各区(市)要坚持走试点引路、典型带动的发展模式,在农村循环经济示范户、循环经济示范村、循环经济示范小区发展到一定规模后,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示范乡(镇)、循环经济示范区(市)建设,形成全市农村循环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层层落实任务目标,切实抓出成效。为加强对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农经办、市农行、市农发行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枣庄市农村循环经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各区(市)、乡镇都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在安排使用财政资金时,应进一步增加对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投入,并鼓励社会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从2006年起,连续5年,市财政每年拿出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中的沼气工程建设,即主要用于新建户用沼气和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奖励补助。各区(市)、乡镇要按同等比例配套投入。各级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农业建设。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搞好技能培训。要加强对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建设知识的普及,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培训班,积极推广循环经济、沼气池建设和管理、沼气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生态农业等知识技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来源,完善科技服务体系。要继续开展好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沼气池施工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建池安全和建池质量。要切实强化对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搞好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加快技术推广步伐,提高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科学生产和管理水平。

  (四)严格考核验收。各级要把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市政府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对达到示范户、示范村、示范小区和示范养殖场标准的,由市政府统一命名表彰、奖励,对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各级农业和农村能源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情况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枣庄市农业局

  二00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