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于11月9日召开了"全省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抓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

  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平安丽水",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负起政府统抓的领导责任,通过逐级抓落实,以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努力实现我市火灾指标"零增长"目标。为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丽水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各地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需成立相应组织,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广泛发动,迅速部署,切实抓好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

  强化各项措施,竭尽全力消除隐患,打好冬防战役,各地要按照《丽水市开展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具体见附件)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迅速部署,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推进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深化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在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中,认真总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重大活动场所、庆典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进行分类整理,确定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作为2006年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同时,要对2005年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一次回头看,严防出现隐患反弹;对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抓紧督促整改,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

  四、切实落实省政府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多策并举,重点提升农村火灾防范能力

  今年省政府相继召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和"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并颁布《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2号令),下达了新一轮《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5至2007年)》工作任务。各地要根据《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丽水市社会消防组织建设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坚持标准、大力推进"的基本工作思路,认真抓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按照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丽公通字[2005]62 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长效整治机制,采取措施,切实消除"三合一"企业现象;根据《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5至2007年)》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落实方案,并将其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今年的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同时,按公安部等四部一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57号)要求,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抓好农村消防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实行群防群治,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指导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和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提升农村防范火灾的能力。

  五、大力开展冬季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要结合冬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元旦、春节前后为重点时期的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全民动员,迅速在全社会掀起声势浩大的冬防宣传攻势。教育、人劳社保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人口素质教育内容,继续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教育、文广出版(体育)、妇联等有关单位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老人、青少年、儿童及社会弱势群体等,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利用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及时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同时,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推进"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宣传活动;各行业、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以及举办消防文艺演出、消防知识和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扎实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冬季火灾多发生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等特点,公安消防部门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加强第一出动力量,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同时,要抓好已建专职、义务队伍的"管、训、用"工作,实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战得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丽水市开展119天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有效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结合我市冬季防火工作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主线,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推进我市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建设"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实现年初提出的火灾指标"零增长"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整治活动分工作部署、检查督促、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11月9日至11月15日)。各级要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本地的消防安全形势,查找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突出火灾隐患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要求,落实工作措施,把冬季防火工作部署到社会各个层面,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自查,营造冬季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检查督促阶段(11月16日至2006年2月15日)。各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一是加强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大活动场所、庆典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单位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督促各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值班。  二是加强重点场所的检查。在整治过程中,各地抓住影响消防安全的重点隐患、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施重点整治;尤其是城郊结合部易滋生的"三合一"企业,城中村、空心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大督促力度;对无力整改的单位,各地加强协调,落实防范措施,防止遗患成灾。三是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大检查。根据11月3日公安部"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督促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确无能力整改的学校,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解决,落实防范措施,为在校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四是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建设、质监、消防等部门联合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重点检查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建筑。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的单位,及时督促单位改正;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中弄虚作假,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的施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要吊销其施工资质;同时要督促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提高施工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通过整治,切实提高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运行效率,提升建筑自身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火灾事故在初期得到有效扑灭。五是加强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工作。各地要把"督促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在年底前整改到位"作为一项硬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督促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该关停的依法实施关停,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督促单位改变使用性质,切实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年底前,各地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报市政府。六是继续推行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各地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类整理,组织人员进行论证,发现和确定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作为2006年政府挂牌督办单位,以进一步推进政府挂牌督办机制的落实。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2月16日至2006年3月7日)。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工作措施是否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存在的问题是否改正,重点隐患是不是消除。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职责履行不到位,以至于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个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通过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动,逐步建立火灾隐患整治公示机制、举报机制、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和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净化我市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