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16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的各项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导性文件,是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支持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做好规划实施评价基础调查,资料搜集,课题调研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的论证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嘉峪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解决规划修编中的重大问题,重视土地利用规划与其他专业规划、"十一五"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深入研究,解决规划修编中的重大问题

要从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出发,根据我市实际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用地结构、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保障等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通过对规划修编中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制订落实基本原则的规划标准和规划修编目标、从政策、制度、技术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指导各镇规划修编提供科学依据,坚决防止借规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三、采取措施,确保规划修编工作有序推进

规划修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规划修编的重要保障,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各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安排,依法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一)做好现行规划实施评价工作。通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系统评价,认真做到"四查清,四对照",即查清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对照检查;查清闲置土地和低效用的用地数量,与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检查;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处理要求对照检查。严格核定规划修编的各项基础数据、图件等资料。

(二)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咨询论证意见。在前期工作中,尤其要重视发挥专家的作用。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落实保障措施。要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做好规划编制机构资质认证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规划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素质。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省上从土地收益中给予的资金补助,以保障规划修编工作经费。

(四)时间进度要求。我市规划修编的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提供相关规划的基础资料,协助做好规划修编工作。各镇要抓紧完成实施评价,基础调查等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11月底以前,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送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