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05]60号)精神,现将常山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钳口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天马镇合并。调整后,天马镇辖59个行政村、7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胜利街40号)。

  二、撤销东鲁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宋畈乡合并。调整后,宋畈乡辖26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上宋畈79号)。

  三、撤销五里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招贤镇合并。调整后,招贤镇辖2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集贤路4号)。

  四、撤销阁底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青石镇合并。调整后,青石镇辖3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清溪路2号)。

  五、撤销金源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东案乡合并。调整后,东案乡辖19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东安街9号)。

  六、撤销芙蓉乡建制,将其部分行政区域(古溪、金川、岭上埂、修书埂、修书5个行政村)划归芳村镇。调整后,芳村镇辖24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地不变(芳鑫北路2号)。

  七、调整新昌乡行政区域,将原芙蓉乡部分行政区域(对坞、安坑、半源、西岭脚4个行政村)划归新昌乡。调整后,新昌乡辖24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新创路101号)。

  八、调整新桥乡行政区域,将原芙蓉乡芙蓉水库区域划归新桥乡。调整后,新桥乡辖13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不变(新桥11号)。

  九、撤销龙绕乡建制,将其行政区域与球川镇合并。调整后,球川镇辖45个行政村、1个社区,镇政府驻红旗岗红旗路59号。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常山县辖天马、辉埠、招贤、青石、芳村、白石、球川7个镇,何家、宋畈、东案、大桥头、新昌、新桥、同弓7个乡。

  常山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精简、效能”的机构设置原则,适时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