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作为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摸清农业资源状况,掌握我国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因此,认真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利于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加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长春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都要成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村民委员会要成立普查小组,村民小组要设专人负责。农林牧渔场要成立普查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要组建过硬的普查队伍。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选调政治素质高、具有会计或统计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人员,组建专业普查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要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意义和有关要求,使农业普查做到家喻户晓,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普查经费

  农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政府要将地方负担的农业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与管理

  凡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

  市政府将对普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违反统计法和普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六、普查资料的开发和应用

  全市农业普查在登记、数据处理、汇总、上报并经过国家、省的审核、验收后,主要数据首先对社会公布,然后建立全市农业普查数据库和名录库,每年及时进行更新。同时编辑出版普查资料汇编和各种形式的普查资料,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水平。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全方位、深层次开发和利用普查资料,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长春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崔 杰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罗远增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威 市统计局局长

  杨瑞生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长友 市农委副主任

  成 员:韩忠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崔迎和 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马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翟述华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永会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杜荔哥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戈保权 市司法局副局长

  胡延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晓光 市就业服务局局长

  毕忠德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宇奇 市水利局副局级总工

  马书谦 市卫生局副局级巡视员

  张意海 市工商局副局长

  崔永泉 市广电局副局长

  穆华民 市统计局副局长

  郑永生 市统计局副局长

  孙英利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峰 市牧业局副局长

  李玉江 长春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穆华民、郑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