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省上下达我市的“十五”农田水利目标任务,认真实施“治水兴泸,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坚持以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切入点,突出政府引导,典型推广,机制创新主题,开创性地推动了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全面发展,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十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坚持“治水兴泸,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战略目标,以治水、改土、兴林、修路、建沼气以及户办工程、新村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任务是:建设户办工程20万户;建设生态小康新村150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6平方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治理旱山村25个,整治病险水库34座,新建堤防52公里;新增发电装机9??76万千瓦,新增发电量4??9亿千瓦;中低产田土改造40万亩;新建沼气5万户;实施营造林8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新增提水控灌设备0.395万台,2??72万千瓦;完成通达通畅工程450公里,机耕道400公里,乡村机耕道硬化300公里。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第一年,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明确建设重点,广辟投资渠道,改革管理方式,创新运行机制,力求取得新的突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力协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好总体战,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和2006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实现泸州农业和农村工作新的跨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泸州市“十一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表(表略)

  2.泸州市“十一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表略)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