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05年冬季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郑州市2005年冬季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整顿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经营监管办法》(2004年第25号令)的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民用煤整体质量水平,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结合我市民用煤行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己任,以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对我市民用煤炭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性的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目标是: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企业,落实市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禁止生产和销售劣质蜂窝煤。严厉打击严重不执行相关生产标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使市民用上符合标准的放心煤。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今年冬季我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民用煤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新雷 副市长

  副组长:宋柏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聚 郑州物产集团董事长

  成 员:庞任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武伟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凤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楚宏彬 市质监局副局长

  马东海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常 磊 市国税局副局长

  牛彦民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牛长现 郑州物产集团副总经理

  李永辉 市政府办公厅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郑州物产集团,由牛长现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学明、刘清江、杨超、陈英华、苗玉山、荣绍武、陈莹为副主任。

  三、综合治理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今年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的范围是各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属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综合治理检查的重点是依法查处无煤炭经营资格证、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税务登记证的民用煤生产企业,对生产销售劣质蜂窝煤的企业,要严厉查处。对不执行《郑州市工业及民用煤技术要求》DB41/141-1999标准,噪音扰民、价格欺诈、煤烟、粉尘严重不达标、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时间:2005年11月10日至25日)

  今年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工作,在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用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工商、质监、环保、国税、公安、物价、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宣传发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息,制造声势,使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认识了解这次综合治理检查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所有民用煤加工经营企业,逐个据实登记,摸清基数、场名、场址、证照等情况,为综合治理检查阶段打好基础。

  (二)综合治理检查阶段(时间:2005年11月26日至12月31日)

  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我市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工作采用两种形式进行:一是由市领导带领工商、质监、环保、国税、物价、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组成综合治理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时间定在11月 21日至25日;二是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安排好本部门的治理检查工作。具体任务和分工如下:

  1.市民用煤炭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综合治理集中检查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专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市工商局:

  负责对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中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查处工作,对已取得煤炭经营资格但无营业执照的企业要督促其完善手续;对无煤炭经营资格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通过综合治理检查,要使全市民用煤炭经营企业持证率达到100%.

  3.市质监局:

  负责民用煤炭市场综合治理检查中DB41/141-1999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对生产销售劣质蜂窝煤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通过综合治理检查,使民用煤经营企业生产的蜂窝煤合格率达到80%.

  4.市环保局:

  负责民用煤经营企业加工过程中煤烟、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的查处工作。同时要组织力量对全市民用煤燃烧释放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对有害气体超标的企业要采取强制性措施。

  5.市国税局:

  负责民用煤市场综合治理检查工作中税务登记证的查处工作,对无税务登记证和偷税漏税的民用煤企业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6.市物价局:

  要加强对民用煤价格的预测、预报,建立民用煤炭市场价格监控机制,监控民用煤市场价格,并对民用煤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7.市公安局:

  要安排警力参与集中治理检查工作,并对全市的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给予支持,确保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抗拒检查者要依法严惩。

  8.市行政执法局:

  要安排对民用煤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对脏、乱、差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并按照有关条例和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阶段(2006年1月)

  各有关部门在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对这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将对完成工作任务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检查工作方案,并于11月20日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民用煤事关千家万户,各单位要站在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高度,组织精干有力的队伍,做好民用煤市场综合治理检查工作。

  (三)在综合治理检查中,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协同作战,及时反馈检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综合治理检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