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商业银行作为市政府控股并直接服务我市经济建设的地方银行,对推动工业兴市战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和谐荆州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支持市商业银行的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商业银行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血库",是我市宝贵的金融资源,在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背景下,要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支持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壮大尤为重要。支持市商业银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要切实加强领导,协调和解决市商业银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定期对市直各部门和荆州区、沙市区和荆州开发区支持市商业银行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市商业银行发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举全市之力积极支持市商业银行发展,使之尽快达到银监会规定的监管标准,力争在2007年底以前进入全国一类地方商业银行行列。

二、对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进行置换。按成本价出让位于新荆沙大道以北,塔桥北路以东1000亩土地,置换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具体运作由市城投公司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同时,由市商业银行将原在锣场工业园区征用的1987亩土地退还给沙市区政府,对其在荆州开发区征用的约1000亩工业用地在不增加任何费用的前提下调整为商业用地。市商业银行置换出的不良资产及所有权划归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负责清收。

三、指定市商业银行作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市直及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财政性资金的代理银行,对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归集到市商业银行的财政预算外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农林水利开发资金、移民安置资金、世行贷款及国债转贷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要在2006年底以前逐步归集到市商业银行。市、区两级政府今后推行的各项改革措施所产生的新增财政专项资金和新发生的财政预算外资金,也应一律存入市商业银行。同时指定市商业银行代理地方性公用事业费(包括水、电、气、电话、有线电视及城市管理费等)代收业务,以及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各项补助及养老金等代付业务。

四、进一步加大清收盘活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工作力度。要加大对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工作的力度,严肃查处逃废债务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

五、对市商业银行实行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对财政、税务、国土资源、房产等有关部门对市商业银行在资产置换、不良资产清收、抵债资产处置及开户单位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中涉及的有关税费,要给予减免优惠。其中,涉及办理抵押贷款和处置抵债资产中的有关税费,按《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办理抵押贷款和银行处置抵债资产有关税费实施优惠政策的意见》(荆政发[2003]27号)执行。从今年开始五年内,对向市商业银行征收的营业税及附加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返。同时,在该行整体盈利后五年内,对其征收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也实行先征后返。

六、市商业银行要尽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加快改革和发展步伐;要紧紧围绕发展规划,制定阶段性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稳步向前推进;要建立和落实高管人员经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制度,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要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逐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同时,要尽快开展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全面合作,借助市城投公司平台,争取资金和项目,并全力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荆州市支持市商业银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建宏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端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德环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杨先才 市法院副院长

汤治斌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姜昌琪 市财政局局长

刘贤平 市国资委主任

平成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泽新 市国税局局长

邓国强 市地税局局长

余忠茂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邓会友 市房产局局长

汤 力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向诗猛 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龚道林 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局长

汪 刚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颜家银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吴荣城 市商业银行董事长

张震龙 荆州区区长

张依涛 沙市区区长

罗清洋 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联络、协调等工作,汪刚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