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登记和管理,规范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业行为,治理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和医疗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医疗安全,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推进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上下配合,着力治理优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业行为,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平安枣庄做出积极贡献。

  二、清理整顿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由国家、集体、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2005年11月10日-11月25日)。各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按照《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并将本单位成立以来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按照章程开展科技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党团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下步工作计划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统一印制的审查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检查阶段(2005年11月26日-12月25日)。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技、民政、卫生、公安、工商、法制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逐一检查。

  3.总结阶段(2005年12月26日-12月31日)。根据检查的情况,报请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对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正当业务活动的,依法予以确认,并及时予以公告;对拒不接受检查或违反章程规定宗旨擅自超越业务范围进行营利性诊疗医疗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注销其基本帐户及组织机构代码;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如有违反其它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积极配合,把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在清理整顿工作期间,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为清理整顿工作提供线索。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3168670 3126761 3321017

  附件1:

  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

  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亚(副市长)

  副组长:马守玉(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学卿(市科技局局长)

  杨家国(市民政局局长)

  张方玉(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史 峰(市科技局副局长)

  岳 瑛(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令刚(市卫生局副局长)

  于永生(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孝友(市工商局副局长)

  孙中秋(市法制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史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枣庄市皮肤病性病研究所

  2.枣庄市博爱疑难病研究所

  3.枣庄市儿科疾病防治医学研究所

  4.枣庄市福康针灸研究所

  5.枣庄市颈腰椎病防治研究所

  6.枣庄市男科病防治研究所

  7.枣庄市万康哮喘病防治研究所

  8.枣庄市不孕不育研究所

  9.枣庄市耳鼻喉研究所

  10.枣庄市中老年病防治研究中心

  11.枣庄市中医肿瘤研究所

  12.枣庄市福田儿科病防治科学咨询中心

  13.滕州市中华膏药研究所

  14.峄城区骨髓炎骨质增生研究所

  15.枣庄市肝病肿瘤防治中心

  16.枣庄市保健科学咨询中心

  17.枣庄市疑难骨病研究所

  18.枣庄市康源常见病研究所

  19.枣庄市华佗康复医学研究所

  20.枣庄市眼病研究所

  21.枣庄市华佗针灸研究所

  22.枣庄市推拿科学咨询中心

  23.枣庄市肛肠病研究所

  24.枣庄市康复心脑血管医学研究所

  25.枣庄市失眠医学研究所

  26.枣庄市肾脏病研究所

  27.枣庄市颈腰病针灸研究所

  28.枣庄市血栓病研究所

  29.枣庄市仁和股骨头坏死研究所

  30.枣庄市东方传统医学研究所

  31.枣庄市爱心妇科病研究所

  32.枣庄市德迎儿童牙病研究所

  33.枣庄市澳美口腔医学研究所

  34.枣庄市海子牙齿保健技术推广研究中心

  35.枣庄市康复电化学医学研究所

  36.枣庄市立新中医推广与研究中心

  37.枣庄市风湿免疫病研究所

  38.枣庄市光明社区医学研究所

  附件3:

  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登记表

  说明:1、本表由枣庄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不得随意变更表中事项,不得漏报、瞒报或弄虚作假;

  2、本表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

  3、填报单位除填写本表外,同时应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单位章程、从业人员情况、办公场所使用权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批准成立的批文和注册登记证书;

  4、本表及应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均应以A4型纸张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于2005年11月15日前一式三份报市医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