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格的请示》(闽政文〔2003〕5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隶属质检总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