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青保办、团委、妇联,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沪委(2004)11号)的精神,积极营造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有益、安全、愉快”的假期生活,现将2006年中小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下同)暑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及《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央8号文件和市委1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自查,结合“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的主题,引导学校、社区暑期工作凸现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传承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凸现新时代要求和上海城市精神,不断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树魂立根”的教育,聚焦社会公共道德,使中小学生牢记“八荣八耻”的基本内容,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在推动全社会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社会建设中作出贡献。

  立足社区,紧密结合上海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和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加强中小学生“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和珍爱生命的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要充分利用社区的教育、活动资源,引导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暑期社会实践中弘扬和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体验、感悟、认同民族精神;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开展“文明、感恩、诚信”主题活动,构建民族精神教育的课外活动体系

  (一)“弘扬民族精神,高扬生命风帆”系列活动

  1、以“文明在举手投足间”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结合“两纲”的实施,以中华民族的礼仪文明为切入点,弘扬传统美德,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1)开展“文明从我做起”——交通文明、环境保洁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成为践行交通文明的生力军。市教委与市容环卫局继续推进“百万学生千支队,清洁城市我动手”小公民保洁队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引导学生利用双休日和暑期开展一次“牵手长辈讲美德”的活动,倡导社区团队组织开展“改掉一个陋习,带动一个家庭,站好一个岗位,养成一个好习惯”的活动。

  (2)开展“百万学生学礼仪”活动,引导学生继续深入开展“知荣辱、讲美德,做文明小公民”的实践活动。在心域网上开展“学礼仪讲美德”儿歌、童谣、诗歌征集活动:“学礼仪”网上知识学习与测试,并通过考查发放“合格证书”;组织开展第二届上海市中小学生“中华传统技能”大赛。

  (3)组织青少年“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网上知识大赛,努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对荣辱观教育、道德实践、文明礼仪、生态环保、世博常识等的知晓率。

  (4)积极开展社区“识毒、拒毒、防毒、禁毒”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教育馆、浏览“未成年人网络天地”中禁毒栏目;在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识毒、禁毒教育活动。

  (5)充分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以就近为原则,学校在社区内选择一些科普教育基地开展资源性学习活动。首批推荐的科普教育基地包括江南造船博物馆、上海昆虫博物馆、上海农业科学院、东方绿舟等19个科普场馆。

  2、以“感恩伴我成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结合建党85周年和长征70周年纪念,引导学生体验“红色追忆,红色成果,红色连线”的红色之旅,让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会感恩,与爱同行”,深化对生命与自我、生命与他人、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关系的理解。

  (1)开展“龙华魂”上海市中小学生征文汇演活动。此项活动主题是“缅怀龙华英烈,弘扬民族精神”,活动口号为:学英烈、知荣辱,开展“走进陵园,触摸陵园,撰写个人感受,排演龙华魂短剧”等学习活动,同时通过“心域网”(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网)、未成年人网络天地、龙华烈士纪念馆等网站,对获奖征文进行网络点评等形式推进活动的深入。结合《学生导刊》刊登的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的学习宣传内容,组织学生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结合中学生学习生涯导航行动,组织中学生走访老红军、老英模、老党员或邀请老同志为中学生作革命传统讲座。组织参观考察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及城市建设、交通、通信等领域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成就。

  (2)开展“感动我们的100个瞬间”未成年人感恩主题系列活动,通过中小学生个人成长档案的制作展评、家庭数码作品征选、网络影展、讲述成长故事等形式,让学生积极寻找生活中的感动事例,重温曾经发生的有趣事、感人事,回顾社会、父母、长辈、老师的关爱,挖掘和发现学校、家庭中值得记忆的瞬间,展现上海和谐的社会生活,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教育。结合青年报《学生导刊》举办的“亲情、友情、恩情”书信大赛,引导学生学会感恩。

  (3)结合纪念鲁迅先生逝世七十周年系列活动,弘扬鲁迅精神,以激发广大中小学生对祖国、对中华民族文化的热情,举办2006“我读鲁迅”中学生征文大赛。

  3、以“对自我人格的承诺”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

  结合“两纲”实施,将“公民人格”的教育作为学生人格修行的重要内容。结合上海少先队员“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活动,坚守诚实守信的品行,不弄虚作假,提高青少年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要充分发挥各区县团委、少工委的作用,广泛发动全市中学生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学习宣传活动、“红色的丰碑”参观巡访活动、“奋进的祖国”考察体验活动、“和谐的家园”志愿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社会实践。要结合各地区不同的特点和中小学生的兴趣特长,支持中小学生积极建立“研究(探究)型学习小组”、“助人小组”、“环保小队”、“雏鹰假日小队”等各种道德实践活动,主动做好诚信记录。

  (2)在“情系世博、学礼仪讲美德”活动中,率先做到“尊敬长辈,文明行路,杂物随人走,垃圾不落地”,促进礼仪知识全面普及,公共道德牢固树立,公共行为普遍养成。

  (3)引导中小学生合理安排暑期生活,热爱劳动,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开展家庭亲情教育、清洁教育,礼仪教育活动,学会一项家务小技能,为父母减一分辛劳,添一分惬意,送一分亲情,做快乐的、有责任的家庭成员。

  (二)构建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的课外活动体系

  要引导学生践履民族精神和生命教育的丰富内涵。要注重环境熏陶,以情载理,实践育人。通过行、习、赏、唱、礼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教育,提高学生对生命价值的正确理解。

  1、充分挖掘上海城市的历史资源,开展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的教育。积极配合人大、法院、公安等机构,开展模拟人大和法院等活动,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如上海的文化遗产、优秀建筑、名人故居、纪念馆、博物馆等,开展诸如“一幢房子一个故事”、“上海一条老街的故事”等活动以及组织民族戏剧、书法、民乐的表演等,让学生自主寻找资料,探索其中丰富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内涵,增强学生对民族优秀文化的认同,陶冶情操,做现代合格公民。

  2、挖掘社区资源,凸现生命教育的内涵。一要引导学生认识生命,亲近自然。在动物园、植物园、自然博物馆、绿地和感受农村生活中,让学生感受自然生态保护和休闲,对促进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性;二要培养学生珍爱生命的情感。通过情景模拟、角色体验、实地训练、志愿服务等形式,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和对生命价值的体验。如,结合上海公安博物馆等有关生命教育的主题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参观、模拟、体验场景演练、参观刑侦总队、了解市公安局应急联动中心,掌握安全防范知识,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本领;三要普及健康教育的知识。要依托社区图书馆、社区学校、家长学校、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站(室)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对中小学生进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青春期、心理健康辅导、团队训练等,培养学生良好的意志品格。

  3、丰富“行、习、赏、唱、礼”的要求和形式。“行”:即做好一次学生考察活动,可安排学生参观区域内的区政府、法院等国家机关或者民族精神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习”:即开展学生社团、兴趣小组、雏鹰小队活动,学会一项民俗技艺,一项生存技能:“赏”:即引导每个学生观摩两部爱国主义影片,阅读一部名著:“唱”:即唱响爱国主义的歌曲和欣赏名曲:“礼”:即引导每个学生学习礼仪、实践礼仪、展示礼仪的风采,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修养。

  4、继续推进民族文化培训系列活动。各区县要在本区域范围内积极开展上海市第二期民族文化培训系列活动,指导学生学习民族文化技艺,掌握民族文化技能,展示民族文化才艺,使上海市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活动能够成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民族精神的有效载体。各试点学校要结合“两纲”要求,在构建课外教育活动体系中作出示范,同时,组织探索暑期学生社会实践认证机制,率先做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记载工作。

  5、依托校内外人力资源。组织专家、学者、先进人物报告团,丰富多媒体课外教育资源,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效果。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社区教师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要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作用,组织“五老”队伍和家长参与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和开发中小学生喜闻乐见、家长满意的教育活动。

  三、以社区为平台,为中小学生在社区“上学、上网、上场”提供便利

  1、搭建社会学习平台,满足中小学生“上学”的愿望。

  要鼓励中小学生到东方讲坛举办点聆听社会主义荣辱观、健康成长、形势政策、艺术欣赏讲座;到社区学校参加培训,学习文明礼仪、交通安全知识;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历史文化、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到社会实践认证点,参加社会实践,丰富社会阅历,让中小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学习更多的知识。

  2、搭建健康信息平台,满足中小学生“上网”的愿望。

  在开放“学校绿色网络”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全市200个东方社区信息苑及其所开发的多媒体展台、文化共享、自助培训、网络天地(未成年人)、电子图书等23个频道、198个栏目的丰富资源和配有文字、图片和多媒体演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点,市文明办、市教委等将免费发放东方社区信息苑“暑期少儿公益卡”,倡导“绿色暑假网上行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特别是家中还没有安装“宽带”的学生,到东方社区信息苑,利用积极健康的网络资源,丰富暑期生活。倡导学生积极参加新闻出版系统和各级教育部门、青保网络以荐书、读书、送书、评书为主要内容的暑期“网上阅读”活动。充分利用心域网——中小学德育网站开展各类学生暑期网络德育实践活动。利用“世博网”等开展“我的世博心愿”征集活动。

  3、搭建多样文体平台,满足中小学生“上场”的愿望。

  结合今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的开展,有效发挥“阳光星期六”文体活动的品牌作用,在去年9个区36所学校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区、学校范围,增加项目训练课程,继续积极发动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游泳、足球、篮球、传统弄堂游戏等各种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完善社区公共运动场和健身苑点的建设,使之成为中小学生在社区开展健身活动的重要场所。同时,要将“阳光星期六”品牌延伸到文化娱乐休闲中去,延伸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社区阵地内,设置美术、书法、朗诵、音乐、小型游戏等未成年人活动项目,丰富各类文体活动,满足中小学生暑期参加文体活动的愿望。

  四、完善学校与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学生假期工作机制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暑期工作的领导。把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文明、感恩、诚信”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提升中小学生文明素养、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抓手,引导青少年学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2010年世博会。

  2、要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建立和完善组织指导体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中小学生实际需求,制定符合中小学生成长规律的假期工作计划,形成暑期活动亮点。进一步研究改进的措施和办法,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运行机制。要继续发挥“菜单”式公益宣传的作用,中小学校要向社区公示开放活动场所与设施,列出假期和双休日开放的时间、项目;社区、街道要完善文体场馆等资源的活动开放制度和配套服务体系,并告示于众。

  3、继续做好暑期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认证管理工作站的试点工作。要继续扩大试点,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主动协调社区,明确上海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认证管理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必须具备的条件,明确其主要职责,服务内容,加强工作站的师资队伍建设。要注重建设与管理,根据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做好参加社会实践的中小学生认证工作。要真实记录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内容、活动效果,用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4、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服务项目。让大学生志愿者更好地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服务,使之协助开展校外文化、体育、科普等素质拓展活动,以及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认证管理工作站的工作。街道、社区应继续做好对口接待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工作和大学生服务社区的诚信评价工作,并提供适当经费补贴。

  5、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要坚持“社区活动全覆盖、载体建设多样化、管理服务属地化”的原则,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有效遏制和降低各类涉及中小学生案件的发生率,夯实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的基础。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中小学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预防溺水、防灾、防火、治安防卫的训练等,掌握危机状态下的应急小常识。并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社区街道要做好在江(河)边、水塘边等危险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的工作,不断完善中小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处理机制,关注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要关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的暑期生活,把“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工作纳入地区中小学暑期工作范畴,广泛开展“手拉手”活动,给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多一点关爱和援助。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暑假对中小学生进行大面积补课,切实监督管理好学生的“减负”工作。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得利用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夏令营名义办班,或者招揽、介绍学生参与各类文化补习班。学校也不得出租校舍或场地,给社会有关人员提供以夏令营为名,举办各类补习班、补课班或提高班的机会。要依法加大督查监督工作的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