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发改委(计委)、财政局、工商分局、有关银行、行业协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企业(2006)821号文件精神,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将于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市举办。为了认真做好上海企业的参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博会背景

  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是我国政府为中小企业发展创建的重要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从2004年起,“中博会”已在广州市成功举办了两届,经国务院批准,第三届中博会由国内展会升格为国际展会,并更名为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升格后的“中博会”将以新的风采展现在国际舞台,为进一步促进中国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国中小企业的合作与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整体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水平发挥更加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第三届中博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意大利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主办。此届中博会特别增加了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及中意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洽谈活动等内容。中博会将随着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和交流的不断扩大,逐步提高国际化规模和水平,为中外中小企业广泛合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办会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意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的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意大利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三、时间地点

  展会时间:2006年9月15日至18日

  展会地点:广东省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

  四、参展参会范围

  中国、意大利和世界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中小企业,国内外采购商、投资商,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

  五、展会规模

  第三届中博会展区面积12万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其中境内企业展位4000个,境外企业展位1000个(含意大利企业400个以上)。设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工艺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家具灯饰、陶瓷建材9个行业展区;中小企业服务业、意大利、国际及港澳台4个专项展区。

  六、主要活动

  (一)中小企业产品和技术的展示、洽谈和交易。中国中小企业和境外中小企业共同参展,充分展示中小企业的产品特色、行业特色和技术特色。为中小企业搭建全方位服务平台,建立博览会综合评价体系。

  (二)中意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意双方政府高级官员、金融高级官员、知名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其商会、协会的代表围绕中意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以及加强中意中小企业合作的法律保证、政策支持、管理服务等问题,进行高层次交流,达到沟通信息、加深了解和合作的目的。

  (三)中意中小企业合作项目推介洽谈活动。中意双方各组织一定数量有意向的中小企业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通过组织推介会、中小企业互访的形式开展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促成一批项目对接成功。

  (四)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邀请境内外有关银行、证券管理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围绕中小企业金融信贷、信用担保与中小企业投融资以及风险投资需求,开展银企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解信息、拓宽融资渠道的平台。

  (五)中小企业采购说明会。邀请国内外大型采购集团、联合国采购机构、国家和有关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介绍采购要求、方式、程序,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商机,建立合作渠道。

  (六)中小企业专题培训。举办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形势、进出口政策、技术创新政策、技术环保标准等培训与讲座。

  (七)举办中小企业信息化论坛。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中介组织和企业代表围绕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政策措施、支持方式、营造环境、培育中介、国际合作等问题,进行高层交流,共同探讨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有效途径。

  七、招展招商

  第三届中博会采用政府主管部门招展为主,根据“中博会全国招展计划”安排,分配给我市的计划任务是100个展位,500个客商,9亿元的成交额。为使招展招商工作顺利进行,请区(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银行等机构落实展位、客商和成交额,并将参展企业名单和有关资料于7月25日前统一报送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经参展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给第三届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

  八、参展费用

  第三届中博会每个标准展位(3×3m2)6800元,原则上由企业自理。参展费用由参展企业在2006年7月25日前汇至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

  开户行:上海银行茶陵支行帐号:316845-00005190212

  九、组织机构

  成立第三届中博会上海市参展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副主任乐景彭任组长、市发改委副主任浦再明、市财政局胡兰芳、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厚文、上海银监局副局长洪佩丽任副组长。下设工作小组,由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银监局、上海市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市小企业(贸易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同志组成。

  十、联系方式

  参展工作小组设在上海市促进小企业发展协调办公室,请各区县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并将名单报给参展工作小组。

  联系地址:大木桥路108号7楼邮编:200032

  联系人:司徒美琴

  电话:64186597、64036622-7081

  传真:64186597

  电子邮件:st@ssme.gov.cn

  网址:上海中小企业网(www.1128.org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