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政府通知,为方便各企业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件,我委对办证受理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6月10日、11日(星期六、星期日)对外受理办证。

  二、6月14日、15日、16日、(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不对外受理办证。

  三、6月19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

  请各相关企业根据自己货物进出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贸规划运行处
二OO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