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政府通知,为方便各企业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件,我委对办证受理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6月10日、11日(星期六、星期日)对外受理办证。
二、6月14日、15日、16日、(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不对外受理办证。
三、6月19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
请各相关企业根据自己货物进出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贸规划运行处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公布日期:2006-06-09施行日期:2006-06-09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6-09
施行日期 2006-06-09
发布部门 上海市外经贸委
正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政府通知,为方便各企业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件,我委对办证受理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6月10日、11日(星期六、星期日)对外受理办证。
二、6月14日、15日、16日、(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不对外受理办证。
三、6月19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
请各相关企业根据自己货物进出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贸规划运行处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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