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大连外国语学院 2006年9月拟招收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进入该院英语、法语、日语、韩国语、俄语、德语6个专业本科学习。现就有关推荐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得全运会以及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全国年度最高水平比赛前3名;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前6名;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8名或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三)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退役运动员可适当放宽至28岁;情况特殊的可直接同学校沟通联系;

  (六)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

  (七)在符合免试入学政策,报名参加学习的退役运动员中优先选择:围棋、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桥牌、乒乓球、网球、羽毛球、艺术体操、健美操项目的退役运动员。

  二、选拔录取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自愿报名并填写《退役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按照运动员免试入学规定进行推荐。

  (三)由体育总局初审运动员成绩,大连外国语学院提出拟录取人员名单。

  (四)体育总局汇总全部材料,报教育部审批,由大连外国语学院下发录取通知。

  三、学制及学费

  本科学习学制为四年,学费参照大连外国语学院2006年度新生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可申请退役运动员助学金。

  四、有关事项

  (一)运动员被录取后,由大连外国语学院按照全日制本科学生进行管理,户口和档案关系脱离原单位,毕业后通过高校毕业生渠道就业。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

  (三)请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于7月20日前统一将推荐报告、《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证书复印件、运动成绩证明(由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中心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等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立东 冯骅

  电话:(010)87182416 67187076

  大连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于金龙

  电话:(0411)82633008

  附件:《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大连外国语学院
二〇〇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