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政银企沟通合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五日

政银企沟通合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推动政银企三方长效合作、良性互动,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之间有组织、多形式、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实现货币政策传导的有形化和具体化,有效解决政府、银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密切相互关系,推进政银企互动,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联动,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实现政、银、企“多赢”的目标。

  二、参与对象

  政银企沟通合作活动在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经济委、市发改委、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共同组织开展。参与对象为市经济委、发改委、农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招商局、环保局、统计局,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蚌埠银监分局和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

  三、沟通合作内容

  (一)市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经济发展规划;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财税优惠政策等。

  (二)全市经济运行及行业发展信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新项目储备情况、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招商引资最新动向等。

  (三)企业的资信等级、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业发展前景、融资需求、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希望得到帮助和支持的事项。

  (四)金融机构信贷政策、贷款条件、贷款程序、融资工具及金融服务品种介绍等。

  (五)经济运行中涉及资金融通、信用及司法环境建设、债权维护等方面问题。

  (六)邀请各商业银行参与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以提高各商业银行对引资项目的关注。

  四、沟通合作形式

  (一)建立例会制度。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通报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共同分析经济金融形势,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介绍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等,使季度例会成为经济信息和金融信息互通的桥梁,增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了解,推动经济金融双向服务与协作。

  (二)开辟专刊,构建政银企顺畅交流的信息平台。建立不定期信息发布制度,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蚌埠信用网》上创建《银企之窗》,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经济委分别负责组织各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做好《银企之窗》的信息采集及筛选。各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要指定联络员,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至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和市发改委,由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分别上传《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蚌埠信用网》,及时沟通政银企合作情况。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可通过登陆《蚌埠信用网》,各金融机构可通过登陆《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了解掌握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运行与地方经济发展动态、企业资金运行最新动向。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及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可据此及时调整传导方式,协调解决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银企合作对接活动。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经济委共同搭建信贷推介及银企合作平台,每年举行2-3次专题银企合作对接活动。建立银企合作对接活动情况通报和签约跟踪制度,按合同、承诺、意向性签约等类型建立台账,定期跟踪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银企双方加强合作。

  (四)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各金融机构对重点建设项目、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项目实施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开展面对面的对话协商,加强沟通,密切关系,增进了解和互信。

  蚌埠市政银企沟通合作制度参与各方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把政银企沟通合作制度作为承载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协调的平台,促进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的具体化、有形化操作,确保政银企三方合作有进展、有实效,实现共荣共赢。

  本制度由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