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现将第一批审核确认的省发改委等22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依据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1: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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