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续办市人大“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健康食品生产,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议案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公布日期:2006-04-17施行日期:2006-04-17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厦府〔2006〕13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17
施行日期 2006-04-17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正文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续办市人大“强化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保障健康食品生产,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议案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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