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

  现将《河池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池市人民政府
  河池军分区
  二00五年七月五日

  河池市城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方案

  人民防空警报是人防战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各级政府和人防部门迅速准确地传递和发放空袭警报信号,指挥城市居民开展防空袭斗争的基本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市人民防空警报建设,适应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防空袭斗争需要,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市人民政府、河池军分区决定,于2005年在金城江城区建设防空警报网。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大局,着眼国防建设需要,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民防空警报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人防警报体系,为有效组织指挥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提供保障。

  二、目标要求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防空建设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我市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的目标是: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我市的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健全,设施完善,维护措施落实,值勤、试鸣制度坚持,专业队伍训练有素,防空警报网络符合应急应变、快速转换和抗干扰、抗摧毁能力的标准,战时和平时均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一)健全防空警报体系

  逐步建立统一的城区防空警报体系。防空警报体系由警报统控中心和若干个音响警报点、通信报警、广播电视报警、机动报警车等部分组成。能使用多种手段准确接收、处理上级人防部门和军队发出的情报,并及时转达本级人防组织指挥机关和按上级指令发放警报信号。

  (二)逐步完善防空警报设施

  1、按照警报音响高于环境噪声5分贝的标准和城区现有建设面积测算,需要安装防空警报器15台以上。2006年以前完成防空警报器安装任务,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100%.

  2、绘制防空警报布局图,落实警报器设置点,建立防空警报档案。

  3、做好防空警报网配套建设,逐步实现人防通信警报网与地方有线通信、移动通信、广播电视和军队通信的联通、联网,建成多种手段的警报报知系统,确保空情接收、传达、发放及时准确,灵敏畅通,专用频率不被挤占。

  (三)落实防空警报维护措施

  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措施,设置有防空警报的单位要落实兼职防空警报管理员,明确责任和具体工作任务,确保警报器的正常使用。

  1、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防空警报接收台、统控中心专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2、警报设置所在单位负责防空警报终端设备、铁塔(支架)、供电线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督办。

  3、电信部门负责对人防部门拟定租用的防空警报专线等有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4、供电部门负责对防空警报统控中心、警报音响电源的维护管理。

  (四)落实警报值勤和警报试鸣制度

  1、建立健全严格的防空警报值勤制度。各警报设置点值勤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严格遵守防空警报值勤制度,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值勤工作分为战时和平时两种形式,要做到制度完善、职责分明、主动协作、密切配合,能适应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工作的需要。

  3、确定我市警报试鸣日,并依法实行警报试鸣制度(警报试鸣日期和试鸣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强化专业队伍训练,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人防专业人员开展科学训练,实现两个提高:一是人防部门干部队伍整体协调能力提高;二是防空警报网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提高,以确保平时和战时防空警报顺畅。

  三、主要措施和实施步骤

  (一)落实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市的实际,计划分步完成安装15台防空警报器的规划目标。即在做好城区警报设点调查、防空警报建设方案制定、警报器设置单位和部位定点、防空警报建设预算等工作的基础上,2005年在金城江城区人口比较集中的繁华地段安装防空警报器8台并建立一个防空警报统控中心,完成警报设备的调试工作。今后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逐步增设防空警报器,使防空警报安装与城市建设发展同步。

  (二)严格要求,注重实效。人民防空警报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人防办《城市人防通信技术体制》(人防办字[1993]160号)的有关要求。在警报网设点安装过程中,要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实用、安全高效以及户内与户外、固定与移动、暴露与隐蔽、无线统控与人工单控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安装计划,落实最佳的警报设置点,购置性能稳定的警报设备。同时采用多种警报信号发放手段,提高防空警报的报知效果。

  (三)提供经费保障。我市是新建人防重点城市,财政部门要提供保障所需的经费。根据我市的实际,解决经费的途径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办法,从收取的人防工程建设费中列入预算支出。

  人防通信警报专业队伍训练经费,由市人防部门会同河池军分区编报预算方案,纳入财政预算;新建城区通信警报建设经费,由人防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完成进度和有关规定,编制预算方案,报同级政府追加,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加强领导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成立河池市城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 明担任,副组长由河池军分区参谋长韩 枫、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卢启雄担任,成员由河池军分区军动科、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建规委、市广播电视局、无线电管理处、中国电信河池分公司、河池供电局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吴宗奎兼任,负责全市通信警报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责。防空通信警报是保障城市防空袭指挥的重要手段,负有战时引导群众顺利实施防空行动,平时负有防震、防汛、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报警任务。各有关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团结协作,各司其责,全面落实我市城区防空警报建设计划,不断推动我市人防事业的发展。市人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负责河池市城区防空警报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审查防空警报建设经费预算,及时核拨;电信部门要优先提供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必需的有线电路、专线等通信设施,配合人防主管部门人防通信警报建设的施工等;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协助人民防空无线电设施的安装使用,按规定提供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所需频率;供电部门和警报设置单位要负责城区防空警报网的供电保障工作;通信、广播电视部门战时和警报试鸣演练时要优先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保障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的畅通。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防空警报建设。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实施城区防空警报建设和维护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每个警报设置单位要加强管理,警报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的人民防空警报制度,严格依法建设,依法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