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2006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组织好所承担合作项目的推进工作;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重庆市2006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要点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发展开放型经济战略带动下,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级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5年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87号)和区域合作重点任务要求,与有关区县(自治县、市)共同努力,全面加强了与国内兄弟省市的交流合作。市党政代表团相继出访广东、福建、山东、江苏等省,一大批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川渝黔、渝浙等重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双边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快。全市实际利用内资206亿元,同比增长137%.“十五”期间,我市实际利用内资累计达448亿元。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紧密围绕“十一五”规划,结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与国内主要地区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区域合作。

  一、2006年我市国内经济合作工作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加大引进来、走出去的力度,重点发展与四川省、贵州省等周边地区的紧密合作,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与沿江省市加强交流,以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特色资源加工、高技术产业为抓手,主动与沿海发达地区对接,积极推进一批重大合作项目,争取当年实际利用内资达到255亿元。

  市发展改革委
二○○六年三月

  附件:重庆市2006年国内经济合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合作领域 合 作 重 点 内 容 牵 头 部 门 协 办 部 门

  一 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

  巩固川渝、渝黔农业农村经济合作,加强互补,形成整体优势。加强与沿海台湾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农业展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市农办

  二 产业合作

  加强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力度,争取建设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大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交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商委、市信息产业局等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支持各类企业跨区域发展 市经委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跨区域投资 市工商联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大力引进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山东等地战略投资者,重点在能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特色资源开发、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引进具有带动作用的大项目。重点跟踪美的重庆工业园、理文永川造纸、重庆广东工业园等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北部新区、市级有关部门

  重点推进化医乙烯下游产品、机电数控机床、轻纺中高档服装面料、新型建筑材料、林浆纸、重钢热轧板带、庆铃和重汽汽车产业合作、四联仪表产业园项目建设、西永微电子产业园项目引进、农业产业化项目推广。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 市国资委

  加强与川黔两省工商联及有关部门的合作,促进商会间互动,继续跟踪落实合作项目,重点推进我市民营企业在达州和兴文的能源投资项目。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有关部门及工商联(商会)交流,组织企业参加大型会展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 市工商联

  引导和支持物流企业在区域间发展现代物流业务。引导名店、大店在区域间延伸连锁网络,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在区域间设立分销机构。争取举办大型区域性会展活动。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 市级有关部门

  推进川渝黔3地信息产业全面合作,协调3地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加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协调推进3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CA认证合作。促进3地信息产业企业间合作、重组,加强在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研发生产、国家汽车计算平台工程、数字电视产业链条培育、技术研发和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合作。 市信息产业局

  三 旅游

  贯彻落实渝鄂长江三峡旅游合作“1+3”协议。加快川黔渝“金三角”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加快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的跨区域旅游经济合作。 市旅游局

  打造北部新区园区(工业)旅游 北部新区

  四 科技

  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二期科技合作协议的签订,拟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对中科院的拜访,商讨共建中科院事业法人独立研究所的可行性。争取组织川渝黔科技合作部门联系会议,推动大型科学仪器协作网和科技咨询专家库共享合作。利用高交会成果,推动在重庆建立中国西部军转民技术产业基地。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重庆高交会和绵阳科技博览会。 市科委

  五 教育

  加强与川黔两省跨省交流招生、办学、毕业生就业、教师互聘、教育教学等方面合作。加强与长江流域各省市教育事业合作,参与共建长江流域各省教育合作平台,沟通“十一五”教育规划,探索课程改革、考试制度改革,推动各类教育资源共享。 市教委

  六 文化广电

  建立两地厅(局)工作信息交换制度、处室对接机制。协调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强美术、艺术院团的交流展览(演出)活动,学习交流院团改革经验。促进数字电影院线合作、广电记者互相异地采访和电视节目交流交换;协助举办第二届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积极推动建立渝东南地区与贵州接壤地区的民族文化建设协作机制。 市文化广电局

  七 卫生

  推进川滇渝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主办年度联防联控工作会。召开川渝卫生协作会。加强疾病控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协作。 市卫生局

  八 警务联勤

  进一步密切川渝黔公安指挥中心、刑侦、交警、经侦、治安、禁毒等业务部门及毗邻区县市局对口单位“点对点”直线协作联勤制度。 市公安局

  九 工商行政管理

  巩固川渝黔工商行政管理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行政执法协作、商标行政保护协作、消费维权协作、企业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协作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市工商局

  十 国土资源勘查开发

  保障跨地区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建设、重大招商项目、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合作项目用地。加强渝黔煤、铝、磷、锰、石英砂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作。加大渝黔毗邻区县的资源勘查和开发力度。 市国土房管局

  十一 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争取制定跨界流域(乌江、嘉陵江)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联合处理流域水污染事故。支持环保企业进行跨区域合作。推进出台《加强合作,进一步推进大西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意见》等相关工作。 市环保局 市有关部门

  十二 重大课题研究

  启动并推进“渝黔区域合作机制研究”。开展区域经济研究的交流与互动。 市社科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开展成渝城镇群城乡空间布局研究 市规划局

  十三 区域合作

  推进以川渝黔、长三角、京津冀为重点的区域合作,在深入贯彻川渝“1+6”、渝黔“1+16”合作协议基础上,进一步密切川渝黔在自然资源开发、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的合作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筹备和承办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大会、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13次大会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密切关注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备进程,适时研究提出我市参与的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贯彻落实交通部与沿长江七省二市“合力建设航运黄金水道,发展长江流域经济座谈会”精神,推进省部联动、省市互动,共同加强水运、沿江高速公路、铁路、民航等大通道建设,促进产业的优势互补和专业化协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

  十四 基础工作

  推动市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横向沟通,及时总结全市国内合作工作进展。做好区域合作基础资料的积累和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基本情况和工作建议。加强区域合作工作有关宣传报道。 市发展改革委 市区域合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