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晋江磁灶等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200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江市磁灶等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89.2052公顷土地(其中耕地63.2802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晋江市及磁灶镇、西园街道、陈埭镇、新塘镇、池店镇、东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六日
公布日期:2006-04-06施行日期:2006-04-0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6]14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06
施行日期 2006-04-06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正文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晋江磁灶等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请示》(泉政[2006]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江市磁灶等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89.2052公顷土地(其中耕地63.2802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晋江市及磁灶镇、西园街道、陈埭镇、新塘镇、池店镇、东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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