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业务知识及税收政策的学习资料,市局将另行下发。请各局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情况加强学习和调研,在政策落实当中提高管理水平。
2006年4月3日
公布日期:2006-04-03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京国税发[2006]8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0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业务知识及税收政策的学习资料,市局将另行下发。请各局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情况加强学习和调研,在政策落实当中提高管理水平。
200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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