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执政要求,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与管理创新,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创建法治政府,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长王鸿举任组长,副市长周慕冰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陈和平、市政府副秘书长艾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市监察局局长李昌伦、市编办主任李玉琴、市人事局局长姜平、市财政局局长马千真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审定全市有关推进依法行政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指导、协调、考评、监督、检查全市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