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驻郑各单位:

  现将市绿化委员会制定的《郑州市2003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二月八日

  郑州市2003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郑州市绿化委员会 二○○三年元月三十日)

  2003年全民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标,以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森林、绿地建设步伐,开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新局面。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义务植树规范化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2003年的义务植树工作,要以贯彻实施《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为重点,加强义务植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市区范围内的省、市所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驻郑单位的义务植树任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于郑州风沙源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各县(市)的义务植树活动要同本县(市)重点生态工程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一定规模的义务植树基地,带动当地林业产业化的发展;区属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义务植树以参加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为主。

  2003年全市计划安排义务植树工220万人次。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宣传、发动及情况通报等工作,并成立专业栽植、管护队伍,做好植树现场指导和后期管护,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从2003年起,市属及各县(市)、区属机关、团体、全供事业单位人员不再直接参加植树活动,改由财政代扣一天工资的形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其他各单位因故不能直接参与义务植树的,按市区每人每年25元、县(市)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缴纳绿化费。收缴的绿化费用于市及各县(市)、区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义务植树及绿化费收支情况要详细登记造册,市绿化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二)以退耕还林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林业发展。林业工作要以加快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为目标,以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为中心,全力抓好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我市林业的跨越式发展。2003年全市计划完成工程造林28.3万亩。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工程实施与管理,切实把好工程的规划设计、苗木准备、组织实施、后期管理和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领导,周密计划,严格实施,确保工程任务保质保量地完成。2003年全市绿色通道建设任务为436公里,其中市级以上道路绿化206公里,每县(市)自定县乡道路绿化30公里,每区(不含上街区)自定县乡道路绿化10公里。除明确规定不适宜植树地段外,通道绿化率必须达到100%。

  各平原县(市)区、乡镇要按照省定《平原绿化高级标准》,搞好林网建设。要把造林工程建设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相结合,与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造林质量的支撑保障作用,大力推广先进的实用造林技术,使之真正成为当前解决“三农”问题的速效良策之一。

  要强化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加大林火监测和综合治理力度,提高防扑火能力。不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快园林建设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03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为重点,加快公共绿地和大型园林项目建设,实施三环路以内植树造绿工程,完善公园、广场、游园和道路绿化建设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展示郑州形象,服务市民群众。2003年市市政管理局要按照《郑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要继续做好拆墙透绿工作,加强宣传、市区联合,将拆墙透绿工作推广开来,表彰典型,带动可以拆透的单位。

  2003年市区计划新增绿地面积150万平方米,重点完成几项大的园林项目建设:一是完成30个街头小游园建设;二是完成西流湖大型公园整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是完成郑州世纪游乐园一期建设,5月1日前向市民开放;四是以植物造景为主,高标准规划设计,完成东风渠带状绿地和熊耳河滨河公园建设。

  2003年要强力推进市区三环路以内植树造绿工程,所有适宜植树的地方均要实现绿化,树种选择以常绿树种为主,解决三环路以内黄土裸露和冬季缺少绿色的问题。

  (四)部门协作,共建郑州风沙屏障。治理郑州风沙、提高市区空气质量,是一项工程巨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工程建设涉及的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协同作战。市市政管理局、建设委员会、环保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共同配合,加强监管力度,防止市区内建筑工地、垃圾清运等施工造成的起尘。

  从2003年起实施以阻挡外来风沙为目标的“郑州市风沙源生态治理工程”。该工程以环绕市区营造大面积防护林为主,总造林面积40万亩,2008 年以前完成,由市林业局制订规划和年度计划,市政府统一安排任务。鉴于风沙源治理工程任务大,时间紧,各有关单位、县(市)区要加大建设力度。2003年春季,市辖5区除完成每区1万亩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任务外,邙山区还需完成1万亩防风林带建设任务,金水区需完成0.3万亩防风林带建设任务,管城区需完成治沙造林0.5万亩任务。荥阳市负责在邙岭营造1万亩防护林;市黄河河务局负责完成0.3万亩黄河防浪林、护堤林建设。驻郑部队及武警官兵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风沙源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作为风沙源生态治理工程的延伸,各有关县(市)区要把嵩山生态系统建设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措施来抓,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要日程。市林业局负责于2003年6月底以前完成嵩山生态系统建设规划的制订工作。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要在规划涉及到的区域内,结合国家、省林业重点工程,在5年内新造林50万亩,使嵩山山脉生态防护林面积达到80万亩。2003年春季,登封市、新密市两县(市)要分别完成0.5万亩的试点工程。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绿化宣传工作要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体现党的十六大对生态建设的更高要求,结合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的颁布施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单位了解国家在绿化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形成执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我市的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县(市)、区要利用群众集会活动等各种机会,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各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职能部门也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新闻媒体上及时通报造林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提高群众参与的意识。

  (二)拓宽造林投入渠道,增强林业整体活力。各级林业部门要不断完善造林绿化管理工作,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要切实贯彻“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使林业投资者的财产所有权真正落到实处。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公有制林业要引入民营机制,搞公有民营或局部性的公有民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充分发挥资源、技术和组织优势,开发森林旅游,壮大经济实力。2003年各县(市)、区政府要广泛开展荒山、荒沟、荒坡、荒滩使用权拍卖,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等,均可单独或共同参与竞拍,从事植树造林,所造林木归投资者所有;拍卖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最长可以达到70年。2003年9月底以前,必须完成全市所有宜林荒地的使用权拍卖工作。对立地条件极端恶劣的荒山宜林地,政府可以采用补贴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吸引各方面的绿化投资。拍卖以后的土地,要实行严格的封山管理,禁止烧荒和上山砍柴、放牧等破坏林木的行为。

  (三)加强政府目标管理。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本在认识,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造林绿化年度目标管理。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分县(市)区、分部门巡回检查、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及弄虚作假、走过场的,给予批评及处分。造林结束后,要进行全市大检查,排出的名次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开亮相。

  (四)强化措施,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绿化工作要把提高植树造林的质量,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作为根本要求,进一步明确营林思路,切实改变重造轻管的状况,巩固造林成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绿化积极性。所有绿化、造林项目必须以公司化运作为主,依靠专业施工队伍的精细管理提高造林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生态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施工监理制、资金报帐制等措施,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加强种苗基础建设,提高造林绿化良种率和苗木优良率;搞好工程规划设计,科学配置树种,因地制宜,实行乔灌草结合;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以成活率和保存率为依据,评判工作好坏;强化造林绿化后期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和林草防火;对林地、绿地实行单位、部门分片包干责任制,力争植一株活一株,造一片活一片。